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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清單”也是“責任清單”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一年, 也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 全國兩會上, 提出了一系列與百姓息息相關的民生工作任務和目標, 提請代表委員審議討論。 那麼, 對於怎麼落實, 有哪些考慮和安排?(新華社3月14日)

今年的兩會, 可以說是滿滿的“乾貨”, 從“部長通道”到會場, 從“會場鏡頭”到“場外鏡頭”, 從線下民生到線上民生, 處處都透露出了“民生”二字, 也凸顯了“人民”二字的重量。

說到兩會, 不得不說的是“民生清單”, 有手機國內長途和漫遊費、異地就醫、高價藥降價和報銷、中小學生接送、減稅降費、個稅改革、養老金入市、共用單車、空氣污染問題、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

對於老百姓關心的民生問題, 部長們的回答很實在, 也讓老百姓心裡很激動。

習近平總書記說,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民生政策能不能讓群眾滿意, 首先是“民生清單”能不能解決得讓群眾滿意, 只有讓清單不僅清楚, 讓老百姓都知道, 更要清除, 才能讓老百姓在“民生清單”後有獲得感。

要落實“民生清單”首先就要認識到這是一份“責任清單”。 “民生連著民心, 民心關係國運”, “民生清單”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難題, 也是必須馬上物件的承諾, 清除“民生清單”也是一張軍令狀。

常言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主動發現執政為民中存在的民生問題,

列出“民生清單”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 曬出“問題”才能去找原因, 從根源上進行整改, 樹立起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 讓惠民利民落地生根。 (王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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