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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三國時天府之國百姓的生活水準,你敢穿越過去當農民麼?

推薦:你知道“三年清知府, 十萬雪花銀”是怎麼來的嗎?

文/洪與

【作者簡介】洪與, 男, 漢族, 四川蒼溪人, 大學文化。 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

曾任四川省作家協會《作家文匯》特邀編輯, 四川省作家協會青少年文學導師。 因致力於監獄文學創作, 被譽為“新監獄文學”領軍人物之一。 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監獄三部曲:《敵人》《監獄長》《AB門——貪官的後半生》;長篇小說《大國相——蜀漢丞相諸葛亮》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優秀作品獎, 被列為全國農家書屋採購目錄。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佈】

《三國志》記載了一件趣事兒:“文帝在東宮, 當從洪貸絹百匹, 洪不稱意。 ”

曹洪與曹丕啥關係?親叔侄呢, 何況曹丕還是太子, 借一百匹絹, 曹洪居然不幹。

先來說說天府之國。

西元前256年, 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 使成都平原"水旱從人, 不知饑謹", 《史記》中稱“金城千里, 天府之國也”。 其後, 天府之國之美譽累見於正史、野史和歷代文學作品中。 唐代李白更是高歌:“九天開出一成都, 萬戶千門入畫圖。 草樹雲山如錦繡, 秦川得及此間無。 ”

其實, 天府最初的意思是一種官職, 《周禮》記載, 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 何謂守藏?“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 ”還不是一般的寶貝呢,

幾乎相當於鎮國之寶才能入列。 這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明天下對天府之國的讚譽和羡慕。

諸葛亮對劉備說:“益州險塞, 沃野千里, 天府之土, 高祖因之以成帝業。 ”那麼劉備入蜀後, 百姓生活究竟過得怎麼樣呢?

戰亂年代一個共同點是貨幣混亂, 當政者為了掠奪戰爭資源,

不遺餘力地搜刮。 魏蜀吳的貨幣可謂慘不忍睹, 曹魏鑄小錢, 劉備鑄鑄值百錢(大額貨幣), 而東吳更是鑄大錢一當五百。

不管小錢還是大錢, 同樣多的銅就可換取百姓幾十倍的物資或者勞務。 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好處不僅如此, 讓本國貨幣貶值, 也是經濟戰的一種。 三國儘管處於敵對、戰爭狀態, 但民間的, 甚至官方的貿易一直沒有斷過。 在銅本位的經濟體制中, 一枚當十重量的銅幣被鑄作當百倍甚至千倍面值的大錢, 競相貶幣值以防本國貨幣流失。

但是這種做法, 最終無疑是自掘墳墓。 好像我們的記憶裡還有殘存有類似經歷, 或者說你曾經也被這麼傷害過。

所以, 百姓要生存, 不得不以物易物, 或者舍去貨幣而變換一種等價物。

其實, 曹洪不是不幹, 按照今天的話說, 借錢可以, 但是借絹不行。 這說明什麼?錢不值錢啊, 連曹丕、曹洪這樣的人物都不看好當時的貨幣, 普通百姓能相信嗎?在戰亂或者饑荒年代, 一般人有賤金錢貴實物的心理, 這樣一來, 金屬貨幣在民間反而流通不暢,而非金屬貨幣盛行,如絲織物、穀物、食鹽之類。

還有個事兒,“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三國志》)當時就是去行賄,拿錢不好使,哪怕是真金白銀、甚至珠寶。想升官成牙門將?拿絹來;想當100人的隊長?拿絹來。

這裡要說明一下,三國時衣服材料,一般為絲、麻、葛等織成的,檔次分別為錦、絹、麻衣、葛衣。絹這種絲織品,幾乎代替了貨幣,出行、借貸、婚喪嫁娶、甚至軍用物質,大都用絹來衡量。

《晉書》中記載了胡質給他兒子路費的事兒:胡質的兒子胡威從洛陽(一說是許昌)到荊州區探望他,兒子呆了十餘日。向他告歸,他給絹一匹,作為旅途上的盤纏。

胡質當時襄陽任荊州刺史,從洛陽到襄陽路程有400多公里,考慮到當時的路況,單程一趟也在一月有餘,一月左右的口糧為一匹絹。

那麼一匹絹究竟能換多少糧食呢?

當時的成年人每天5到6升口糧,單程一趟就需要1斛多的口糧。可見三國時期絹和穀的比價與東漢時的1:2應該沒有太大差距,說明絹的價值比較穩定。

必須要找到一個等價物,上面不是說絹幾乎代替了貨幣,用絹來作等價物,不行嗎?為了更直觀,我們還是採用米吧。

漢代計量換算大致為: 1斛 = 10鬥 = 100升(古) ;1斛=13.5公斤;漢大畝 = 0.69市畝;漢小畝 = 0.29市畝;魏畝 = 0.75市畝 (蜀和吳都用漢大畝)。這個資料來源於林甘泉主編的《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史(上)》

《漢書·食貨志》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漢小畝)”。5口之家去除2個服役外,最多2個勞動力,耕地能力折合42漢大畝,大抵可把20漢大畝視作當時青壯年勞力的平均耕種能力。

產量呢?

《華陽國志》載:“綿竹縣,劉焉初所治。綿與雒各出稻稼,畝收三十斛,有至十五斛。”

劉焉時期就這個產量,蜀漢時期也不會低於這個產量。諸葛亮治蜀期間,很重視都江堰的維護與管理,專門設“有堰官,發征丁千二百人主護之” (水經注)。就按照最低產量來算,每市畝產量也有587市斤。

一戶農民(也按照5口之家計算)種上等良田40漢大畝,一年大概收入多少呢?取畝收20斛為常值來計算,一年可得10800市斤的谷,折合米約5400市斤。

五口之家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多少呢?

當時的人一天最少也要有5-6升糧食才能溫飽。一戶5口人,折合0.25斛,6.75市斤,一年需要約2464市斤米。

別急,還有稅收。

田賦,正史上沒有記載東吳合蜀漢的田賦情況,但肯定有,至於多少,只有參照魏國的田賦。

曹操進駐冀州後頒行租調製,對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農和地主),每畝土地徵收田租穀四升。每戶徵收戶調絹二匹、綿二斤。

戶調取代漢代沉重的人頭稅,對刺激生產有積極的作用。不過,別以為魏國農民就好過,曹操在北方是大規模實行屯田制,屯田制下有耕牛的跟佃農除了要交1%的稅外還要交50%的地租,沒耕牛要多加10%。

那時候的牛,是國家戰略物資,都是官方管控起來的,至晉初,種牛每頭之價,竟約值穀二百斛。那麼,三國戰亂時候肯定還高於這個價格。

其實曹魏大規模屯田,才是朝廷糧食的主要來源。所以,田租可以祖略按照一半計算。曹魏的賦稅制度分為兩種,一種是對郡縣編戶徵收的田賦與戶調,一種是對典農部民(屯田)與士家徵收的租賦。

那麼我們按照地租一半計算,免去什麼“絹二匹、棉二斤”這些稅賦,蜀漢一戶農家的基本支出為: 5400-2700-2464 = 236(市斤)。

看看吧,一年到頭,餘糧只有236斤。這236斤,估計僅僅夠來年的種子。

這裡還有一個前提:這還要風調雨順,沒有婚喪嫁娶,沒有大病。

這裡還有另外一個前提:不吃鹽巴,不吃肉食,不置辦衣服,不添加農具。

就這般,你敢穿越過去當農民麼?

還沒完呢!

生活必需品鹽、做衣服的布料等等,你總得要去集市買吧?

去集市,那就要交關稅,各地的關卡多的是,路過要繳稅,東吳還有酒稅、漁稅、渡稅、限米稅、算緡錢,曹魏則連胡椒粉都不放過,弄了個胡椒稅。

說明一點的是,關於蜀漢的關稅和雜稅,正史沒有記載,沒有記載並不等於沒有,陳壽在《後主傳》一語道破:“國不置史,注記無官,是以行事多遺,災異靡書。”

但是,陳壽可是南充人,土生土長,他肯定知道蜀漢的稅賦情況,為什麼不記載下來呢?要麼真的沒有,要麼還比曹魏和東吳還重。還有第三種可能麼?

另外,蜀漢向少數民族徵稅,估計這個稅率也不小。難怪南中地區一直不穩定,動不動就反叛。

“三年春,亮率眾南征,其秋悉平,軍資所出,國以富饒。”《三國志•諸葛亮傳》

“南土平定,恢軍功居多,封漢興亭侯,加安漢將軍。後軍還,南夷複叛,殺害守將,恢身往撲討,鉏盡惡類,從其豪帥於成都,賦出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於時費用不乏。”《三國志•李恢傳》

從這兩則記載來看,基本可以斷定,蜀漢朝廷對南中等少數民族就是明目張膽地掠奪,只要是與戰爭相關的戰略物資,全部充公。

但是,當權者卻很奢靡,蜀漢另外一個托孤大臣李平(李嚴)被貶為庶民後,在梓潼過得啥日子?“今雖解任,形業失故,奴婢賓客,百數十人。”就是今天的土豪,相比較也是相形見絀。

真應了張養浩的那句話:“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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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副省級的海瑞:死後連下葬的錢都沒有

顧問:朱鷹、鄒開歧

策劃總監:于小蘭

編輯:洪與、姚小紅、鄒舟、楊玲

金屬貨幣在民間反而流通不暢,而非金屬貨幣盛行,如絲織物、穀物、食鹽之類。

還有個事兒,“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三國志》)當時就是去行賄,拿錢不好使,哪怕是真金白銀、甚至珠寶。想升官成牙門將?拿絹來;想當100人的隊長?拿絹來。

這裡要說明一下,三國時衣服材料,一般為絲、麻、葛等織成的,檔次分別為錦、絹、麻衣、葛衣。絹這種絲織品,幾乎代替了貨幣,出行、借貸、婚喪嫁娶、甚至軍用物質,大都用絹來衡量。

《晉書》中記載了胡質給他兒子路費的事兒:胡質的兒子胡威從洛陽(一說是許昌)到荊州區探望他,兒子呆了十餘日。向他告歸,他給絹一匹,作為旅途上的盤纏。

胡質當時襄陽任荊州刺史,從洛陽到襄陽路程有400多公里,考慮到當時的路況,單程一趟也在一月有餘,一月左右的口糧為一匹絹。

那麼一匹絹究竟能換多少糧食呢?

當時的成年人每天5到6升口糧,單程一趟就需要1斛多的口糧。可見三國時期絹和穀的比價與東漢時的1:2應該沒有太大差距,說明絹的價值比較穩定。

必須要找到一個等價物,上面不是說絹幾乎代替了貨幣,用絹來作等價物,不行嗎?為了更直觀,我們還是採用米吧。

漢代計量換算大致為: 1斛 = 10鬥 = 100升(古) ;1斛=13.5公斤;漢大畝 = 0.69市畝;漢小畝 = 0.29市畝;魏畝 = 0.75市畝 (蜀和吳都用漢大畝)。這個資料來源於林甘泉主編的《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史(上)》

《漢書·食貨志》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漢小畝)”。5口之家去除2個服役外,最多2個勞動力,耕地能力折合42漢大畝,大抵可把20漢大畝視作當時青壯年勞力的平均耕種能力。

產量呢?

《華陽國志》載:“綿竹縣,劉焉初所治。綿與雒各出稻稼,畝收三十斛,有至十五斛。”

劉焉時期就這個產量,蜀漢時期也不會低於這個產量。諸葛亮治蜀期間,很重視都江堰的維護與管理,專門設“有堰官,發征丁千二百人主護之” (水經注)。就按照最低產量來算,每市畝產量也有587市斤。

一戶農民(也按照5口之家計算)種上等良田40漢大畝,一年大概收入多少呢?取畝收20斛為常值來計算,一年可得10800市斤的谷,折合米約5400市斤。

五口之家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多少呢?

當時的人一天最少也要有5-6升糧食才能溫飽。一戶5口人,折合0.25斛,6.75市斤,一年需要約2464市斤米。

別急,還有稅收。

田賦,正史上沒有記載東吳合蜀漢的田賦情況,但肯定有,至於多少,只有參照魏國的田賦。

曹操進駐冀州後頒行租調製,對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農和地主),每畝土地徵收田租穀四升。每戶徵收戶調絹二匹、綿二斤。

戶調取代漢代沉重的人頭稅,對刺激生產有積極的作用。不過,別以為魏國農民就好過,曹操在北方是大規模實行屯田制,屯田制下有耕牛的跟佃農除了要交1%的稅外還要交50%的地租,沒耕牛要多加10%。

那時候的牛,是國家戰略物資,都是官方管控起來的,至晉初,種牛每頭之價,竟約值穀二百斛。那麼,三國戰亂時候肯定還高於這個價格。

其實曹魏大規模屯田,才是朝廷糧食的主要來源。所以,田租可以祖略按照一半計算。曹魏的賦稅制度分為兩種,一種是對郡縣編戶徵收的田賦與戶調,一種是對典農部民(屯田)與士家徵收的租賦。

那麼我們按照地租一半計算,免去什麼“絹二匹、棉二斤”這些稅賦,蜀漢一戶農家的基本支出為: 5400-2700-2464 = 236(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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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陳壽可是南充人,土生土長,他肯定知道蜀漢的稅賦情況,為什麼不記載下來呢?要麼真的沒有,要麼還比曹魏和東吳還重。還有第三種可能麼?

另外,蜀漢向少數民族徵稅,估計這個稅率也不小。難怪南中地區一直不穩定,動不動就反叛。

“三年春,亮率眾南征,其秋悉平,軍資所出,國以富饒。”《三國志•諸葛亮傳》

“南土平定,恢軍功居多,封漢興亭侯,加安漢將軍。後軍還,南夷複叛,殺害守將,恢身往撲討,鉏盡惡類,從其豪帥於成都,賦出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於時費用不乏。”《三國志•李恢傳》

從這兩則記載來看,基本可以斷定,蜀漢朝廷對南中等少數民族就是明目張膽地掠奪,只要是與戰爭相關的戰略物資,全部充公。

但是,當權者卻很奢靡,蜀漢另外一個托孤大臣李平(李嚴)被貶為庶民後,在梓潼過得啥日子?“今雖解任,形業失故,奴婢賓客,百數十人。”就是今天的土豪,相比較也是相形見絀。

真應了張養浩的那句話:“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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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花啊,這是?隋煬帝沒見著,揚州太守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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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洪與、姚小紅、鄒舟、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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