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來, 乍暖還寒。 每年供暖結束後的“倒春寒”, 都會讓人們感覺備加“難熬”。 而這兩天家住突泉縣盛大家園社區的宋女士一直很奇怪, 每年4月15日家中早已停暖, 今年卻與眾不同。 “家裡的溫度到現在還在24℃左右, 我和孩子在家只穿件短袖就可以, 一點也不冷。 ”宋女士高興地說。
據該縣住建局副局長舒健介紹:“我縣每年常規的取暖期是10月15日到次年的4月15日。 今年, 根據天氣的實際情況, 縣委、政府將取暖期延遲到4月30日。 同時採取‘政府補貼一部分, 企業讓利一部分’的資金籌措方式, 讓群眾不再‘艱難’度日。 ”
為了讓百姓在停暖期能夠住上“暖屋子”,
延長取暖期這一惠民舉措的背後, 傾注的是縣委、政府時刻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的民生大情懷。 這種彈性、動態供暖, 提升的不僅是室內的溫度, 更是民計民生的溫度, 是百姓心中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