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青島啤酒瓶回灌雜牌酒 是“打擦邊球”還是售假犯罪?

核 心 提 示

當人們在酒吧、餐廳點一份知名品牌的啤酒, 大多時候看到酒瓶上的浮雕LOGO, 就會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喝的就是該大牌啤酒, 殊不知, “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就在我們身邊……酒類批發商馬某就專門銷售利用青島啤酒空瓶灌裝的雜牌酒, 日前, 他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在上海普陀法院接受了庭審。

網路配圖

辯解:“打擦邊球”賣啤酒非犯罪

被告馬某從2011年就開始從事酒類批發生意, 2015年10月, 警方在馬某位於松江的倉庫內, 查獲假冒芝華士、黑方、皇家禮炮等假酒358瓶, 以及使用青島純生330毫升瓶灌裝的啤酒3860箱。 對於銷售假洋酒, 馬某供認不諱, 但對於涉嫌銷售假冒青島啤酒, 馬某卻當庭翻供:“啤酒我們這個不屬於假酒, 是從廠家進的。 ”

馬某認為該批涉案啤酒是廠家使用青島啤酒的回收酒瓶重新灌裝的, 使用的是廠家自己的注冊商標,

出具了正規的手續, 包括營業執照, 生產許可和檢測報告等, 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啤酒。 因此不屬於假冒“青島啤酒”注冊商標的商品, 且被告人具有合法來源, 不構成犯罪。

據馬某回憶, 涉案假冒的“青島啤酒”是由廠家的業務員上門推銷的, 當時對方出具了齊全的手續,

並聲稱該批“青島啤酒”均採用回收利用的正版青島啤酒酒瓶, 雖和正版的青島啤酒外包裝、瓶貼差不多, 但符合國家提倡的環保利用政策, 是打擦邊球行為。 馬某心中知道正品青島啤酒大概85元左右一箱, 但仍以19元一箱的價格購進涉案“青島啤酒”3860箱。

馬某認為, 出售的該批啤酒雖然是便宜的酒, 也是正規的、可食用的酒, 並沒有侵犯青島啤酒的注冊商標。

公訴:“掛羊頭賣狗肉”構成犯罪

據悉, 涉案的“青島啤酒”分為兩類, 一類是由“某綠草地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啤酒, 貼牌“特製啤酒純生風味”;另一類是“某揚子江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啤酒, 貼牌“金都啤酒純啤”。

“特製啤酒純生風味”貼牌

公訴機關指出, 馬某銷售的這兩款涉案啤酒, 儘管都有自己的品牌, 但整個外包裝都使用了與青島啤酒高度相似的色調和佈局, 其本身品牌的標識也非常不明顯, 其中“綠草地”一款, 甚至在瓶身正面標識上只使用了“特製啤酒”的字樣來模糊自身的品牌。

此外, 涉案的所有9萬餘瓶啤酒瓶瓶頸處均有“青島啤酒”的浮雕商標,

且瓶身上的商標也與青島啤酒的眾多注冊商標相似, 字體較大辨識度高。 而馬某所謂的自己的商標, 所處的位置是在產品說明的一角, 字體和圖案都非常不清晰。

據此, 公訴機關認為, 馬某主觀上有銷假的故意, 客觀上實施了銷假的行為, 啤酒加上查獲的假冒洋酒數額已達到數額較大, 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認定:應按常人眼光判斷是否假冒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指控的是銷售環節的犯罪行為, 最關鍵的是該案中被查扣的這些啤酒是否構成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

據悉, 刑法上所稱的假冒他人注冊商標行為, 必須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 根據我國相關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這裡所提及的“相同的商標”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通常是指從大小、外觀、顏色、構圖等方面完全一樣的商標。第二種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馬某主張涉案啤酒是在回收的他人酒瓶上(上面有無法去除的浮雕商標)粘貼上自己的商標。從外觀上看,涉案啤酒瓶上存在著兩個商標,一個是瓶身上面無法去除的浮雕商標,另一個是啤酒灌裝企業自己的商標。兩個不同商標結合在一個商品上,在外觀上,它們在圖形、文字上不完全一樣,不能認定為前文提及的第一種情形,但是構成了第二種情形,即與被假冒的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異,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

本案中的涉案啤酒,其紙質瓶貼上的商標並未覆蓋住“青島啤酒”等浮雕商標,而上述浮雕商標與其紙質瓶貼上的商標相比,字體較大、更為醒目、清晰可見。雖然涉案啤酒生產商在瓶貼上標注“容器文字或圖案與產品無關”、“本容器上的字樣與本產品無關”這樣的說明,但這些字的字體與“青島啤酒”商標相比極小,非仔細觀看難以識別。此外,經比對,涉案啤酒的瓶貼外觀與正品“青島啤酒”的瓶貼外觀及圖形商標風格相近,非常相似。

據此,法院認為,按照啤酒業專業人士的識別水準,也許能夠看出涉案啤酒與正品青島啤酒的差異,但在確定這一問題時,不應該按照專業人士的識別水準來判斷,應該按照社會一般公眾即普通消費者的識別水準來判斷,而按照普通消費者的識別水準是難以將兩類啤酒區別清楚的。據馬某供述,其酒類主要是銷往酒吧、歌廳這些場合,而在該類場合下,普通消費者要識別出來就更加困難。

判決: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針對馬某提到的國家鼓勵回收利用啤酒瓶的政策,法院認為,這是基於保護環境、節約能源、迴圈利用的目的,但國家的這一政策並不是鼓勵啤酒灌裝企業以可能侵犯他人商標的方式、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方式來使用回收啤酒瓶。“青島啤酒”商標是我國馳名商標,青島啤酒在市場上擁有較大市場份額和知名度,涉案啤酒的如此用法,即使以一般人的眼光來看,也難言是公平的、正當的競爭行為。

此外,儘管這些傍名牌啤酒並非假酒,但根據被告人馬某的執業經歷,他在明知這些啤酒不是青島啤酒的情況下,以不到正品青島啤酒四分之一的價格購入這些上門推銷的啤酒,並銷往酒吧、歌廳等消費者難以辨認外包裝的場所,已經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主觀故意。

綜上,普陀法院認為,馬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待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應予處罰。馬某已著手實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故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馬某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庭審後,普陀法院召開“聚集 匯智 能動”酒類及飲料品牌智慧財產權保護座談會。普陀法院副院長王飛就該案庭審作點評,並代表普陀法院與靜安檢察院、上海市酒類流通協會及上海市釀酒專業協會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酒類及飲料類品牌智慧財產權聯動保護長效工作機制備忘錄》,探索以法院審判為主導,行政職能部門、行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共同關注酒類等快消品行業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等方面的現狀,通報、交流、共用相關資訊,合力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誠信有序的市場秩序。

來源|上海普陀法院 看看新聞網

根據我國相關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這裡所提及的“相同的商標”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通常是指從大小、外觀、顏色、構圖等方面完全一樣的商標。第二種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馬某主張涉案啤酒是在回收的他人酒瓶上(上面有無法去除的浮雕商標)粘貼上自己的商標。從外觀上看,涉案啤酒瓶上存在著兩個商標,一個是瓶身上面無法去除的浮雕商標,另一個是啤酒灌裝企業自己的商標。兩個不同商標結合在一個商品上,在外觀上,它們在圖形、文字上不完全一樣,不能認定為前文提及的第一種情形,但是構成了第二種情形,即與被假冒的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異,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

本案中的涉案啤酒,其紙質瓶貼上的商標並未覆蓋住“青島啤酒”等浮雕商標,而上述浮雕商標與其紙質瓶貼上的商標相比,字體較大、更為醒目、清晰可見。雖然涉案啤酒生產商在瓶貼上標注“容器文字或圖案與產品無關”、“本容器上的字樣與本產品無關”這樣的說明,但這些字的字體與“青島啤酒”商標相比極小,非仔細觀看難以識別。此外,經比對,涉案啤酒的瓶貼外觀與正品“青島啤酒”的瓶貼外觀及圖形商標風格相近,非常相似。

據此,法院認為,按照啤酒業專業人士的識別水準,也許能夠看出涉案啤酒與正品青島啤酒的差異,但在確定這一問題時,不應該按照專業人士的識別水準來判斷,應該按照社會一般公眾即普通消費者的識別水準來判斷,而按照普通消費者的識別水準是難以將兩類啤酒區別清楚的。據馬某供述,其酒類主要是銷往酒吧、歌廳這些場合,而在該類場合下,普通消費者要識別出來就更加困難。

判決: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針對馬某提到的國家鼓勵回收利用啤酒瓶的政策,法院認為,這是基於保護環境、節約能源、迴圈利用的目的,但國家的這一政策並不是鼓勵啤酒灌裝企業以可能侵犯他人商標的方式、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方式來使用回收啤酒瓶。“青島啤酒”商標是我國馳名商標,青島啤酒在市場上擁有較大市場份額和知名度,涉案啤酒的如此用法,即使以一般人的眼光來看,也難言是公平的、正當的競爭行為。

此外,儘管這些傍名牌啤酒並非假酒,但根據被告人馬某的執業經歷,他在明知這些啤酒不是青島啤酒的情況下,以不到正品青島啤酒四分之一的價格購入這些上門推銷的啤酒,並銷往酒吧、歌廳等消費者難以辨認外包裝的場所,已經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主觀故意。

綜上,普陀法院認為,馬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待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應予處罰。馬某已著手實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故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馬某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庭審後,普陀法院召開“聚集 匯智 能動”酒類及飲料品牌智慧財產權保護座談會。普陀法院副院長王飛就該案庭審作點評,並代表普陀法院與靜安檢察院、上海市酒類流通協會及上海市釀酒專業協會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酒類及飲料類品牌智慧財產權聯動保護長效工作機制備忘錄》,探索以法院審判為主導,行政職能部門、行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共同關注酒類等快消品行業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等方面的現狀,通報、交流、共用相關資訊,合力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誠信有序的市場秩序。

來源|上海普陀法院 看看新聞網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