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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塘田埂邊竟種了500多顆罌粟 一農婦種植毒物被刑拘

2016年年底, 吳某在東西湖區走馬嶺街八支溝處承包了一口魚塘。 其間, 吳某在八支溝野外撿到2個罌粟種子。 今年2月初, 吳某聽說罌粟果有治療拉肚子、胃病及魚病等療效,

於是將罌粟種在自家漁塘的田埂。 經過栽培, 吳某撒下的罌粟種籽長出了一片罌粟原植物。

今天, 常青花園派出所刑偵民警在辦理一起案件時, 意外發現農婦吳某在位於走馬嶺街八支溝附近自家漁塘田埂上種植了一片罌粟原植物, 民警當即趕往現場進行查處。 經民警現場清點, 吳某種植罌粟原植物達506棵, 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 警方迅速將農婦吳某抓獲歸案。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 一律強制剷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

警方提醒市民, 不得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否則, 將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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