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基層」大爺、大娘,當心“李鬼”!

大爺、大娘, 當心“李鬼”!

“能人”啥都能辦

他“無所不能”, 能辦離休工資卡, 能辦低保, 能辦扶貧戶, 能辦退休, 能調工作, 能處理村幹部……

別上當,

此人劉某旗冒充國家工作人員, 涉嫌招搖撞騙罪, 近日已被批准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 他“經歷”非常豐富, 曾經因詐騙罪兩次被判入獄, 2016年8月他第二次刑滿釋放後卻仍不思悔改, 再次“重操舊業”, 走上犯罪道路……

案發當時

2017年3月的一天, 高莊鄉火岔溝村來了位自稱是“紀檢委巡視組”的陌生男子, 說是專門來調查該村一名村幹部違法事件的, 他就是劉某旗。 一到村裡, 他逢人就說這名村幹部“犯了很多事”, 很快就要把他處理掉, 過兩天公安局的人就會過來把他逮捕。

醉翁之意不在酒, 劉某旗的真實目的就是想塑造一個大家信得過的國家工作人員, 通過挨家挨戶“走訪”, 他也在察言觀色、見機行事的開始了他有目的的蠱惑和吹噓。

見到70歲的崔大爺, 劉某旗見崔大爺家的房子比較老舊, 就說他本人還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員, 管著全市的危房改造項目, 能幫崔大爺批一萬元維修危房資金。 淳樸的崔大爺相信了劉某旗的話, 劉某旗還告訴崔大爺能幫其家人直接改簽戶口, 但是需要2000元好處費……在另一戶農家裡竟然還宣稱要幫助其女兒安排調動工作……

聽說有個能人在村裡, 越來越多的村民開始聚集過來, 看到這陣勢, 劉某有點應接不暇, 說話漏洞百出, 開始慌張起來。 有人看出了劉的異樣和破綻, 報了警, 於是案發。

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發現, 劉某旗在輝縣縣城周圍的幾個鄉鎮, 已經作案數起, 受害人均是老年人!

2017年2月3日, 劉某旗以民政局工作人員身份, 聲稱能給69歲的王大娘辦理離休工資卡, 騙取老人及其親屬現金1200元;

2017年2月7日, 劉某旗以民政局低保科長身份, 答應給60歲的馬大爺辦理低保, 騙取現金300元;

2017年2月19日, 劉某旗冒充財政局工作人員, 聲稱能給龐村一78歲的老人李大爺辦理扶貧手續, 騙取2000元;

2017年2月21日, 劉某旗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員, 以給64歲的老人王某辦理退休為由, 騙取1500元。

案情分析

通過這起招搖撞騙的案件, 我們可以看到60歲以上老人是上當受騙的重點對象。 小編結合其他案件分析了一下主要原因:

第一:為了滿足自我的心理需要而上當受騙, 比如上文提到的這些老人, 雖然年事已高, 但是有一種心理就是想多為家做點貢獻, 通過“一定手段”辦個退休工資或者吃個低保, 以體現自己價值, 最終一步一步掉進了騙子設計的陷阱;

第二:大部分老人獲取外界資訊的管道有限, 對一些新鮮事物抱著好奇的心態, 擔心自己不能“與時俱進”,因此,當還有一些騙子會編造一些“高技術含量”的騙術行騙,也比較容易得逞;

第三:就是相信“權威”,老人們一般都比較容易盲目相信別人,特別是“權威人士”的言論,他們可以是健康教授、科研人員等等。通常他們會講一些老年人沒聽說過的專業知識,讓老人覺得問題很嚴重,不聽“專家”的不行,並利用這一點實施詐騙。

第四:還有一類騙局在平民階層的市民、農民中比較常見,局限于家庭社會資源的限制,這些老人的眼界也比較窄,但是在子女升學、就業、醫療等方面又確實存在著問題,此時,騙子就容易趁虛而入、投其所好,標榜自己能解決這些,伺機騙取錢財便是手到擒來。

如何讓老人在遇到違反常識的陷阱面前有一個清醒狀態呢?要想不被騙,必須對陌生人提高警惕,要戒掉愛占小便宜的心理,認識到天上會掉陷阱,而不是餡餅,心態擺正騙子自然無縫可鑽。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人該問同樣都是騙,那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呢?

法律連結: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就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僅限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無此限制。

(3)犯罪主觀目的不同。招搖撞騙罪的目的是追求各種物質的或者非物質的非法利益;詐騙罪的目的僅限於非法佔有公私財物。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招搖撞騙罪不以佔有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要件;詐騙罪以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為要件。

擔心自己不能“與時俱進”,因此,當還有一些騙子會編造一些“高技術含量”的騙術行騙,也比較容易得逞;

第三:就是相信“權威”,老人們一般都比較容易盲目相信別人,特別是“權威人士”的言論,他們可以是健康教授、科研人員等等。通常他們會講一些老年人沒聽說過的專業知識,讓老人覺得問題很嚴重,不聽“專家”的不行,並利用這一點實施詐騙。

第四:還有一類騙局在平民階層的市民、農民中比較常見,局限于家庭社會資源的限制,這些老人的眼界也比較窄,但是在子女升學、就業、醫療等方面又確實存在著問題,此時,騙子就容易趁虛而入、投其所好,標榜自己能解決這些,伺機騙取錢財便是手到擒來。

如何讓老人在遇到違反常識的陷阱面前有一個清醒狀態呢?要想不被騙,必須對陌生人提高警惕,要戒掉愛占小便宜的心理,認識到天上會掉陷阱,而不是餡餅,心態擺正騙子自然無縫可鑽。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人該問同樣都是騙,那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呢?

法律連結: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就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僅限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無此限制。

(3)犯罪主觀目的不同。招搖撞騙罪的目的是追求各種物質的或者非物質的非法利益;詐騙罪的目的僅限於非法佔有公私財物。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招搖撞騙罪不以佔有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要件;詐騙罪以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為要件。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