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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圍觀啦!濟南市民可以當陪議員監督行政覆議

日前, 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行政覆議人民陪議員工作規定》。 記者從中瞭解到, 濟南市及各縣區政府法制機構聘任人民陪議員參加行政覆議工作, 參與審理行政覆議案件。

行政覆議,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覆議機關提出覆議申請, 行政覆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 並作出行政覆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濟南市及縣區政府法制機構要聘任的人民陪議員範圍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等,

同時還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年滿28周歲,身體健康。 此外, 擔任人民陪議員, 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人民陪議員由所在單位推薦或公民自薦產生, 經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後聘任。 行政覆議案件, 除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以外, 人民陪議員均可參與審理。

特別是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決定不服的;對土地和房屋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證照等行政行為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經營自主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體利益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其他案件。

這些類型的案件, 一般應由行政覆議人員和人民陪審員共同審理。

編輯: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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