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全媒體訊(記者王平)3月16日, 本報報導《江漢路步行街沒管住電動車》見報後, 引起江漢路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和江漢區交通大隊高度重視。 當日下午, 兩家單位在江漢路步行街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共扣留處罰違禁通行江漢路步行街的電動車15輛。
城管隊員和交警突襲江漢路
3月16日下午4時, 8名城管隊員和8名交警在江漢路與中山大道交會處集結。 兩名穿便衣的交警帶著兩名城管隊員, 首先來到從事營運電動車較多的江漢路與勝利街交會處, 對電動車進行布控。 其他隊員緊隨其後, 對試圖開溜的電動車進行攔截。
長江日報記者在現場看到, 先期布控的交警很快查扣兩輛從事營運的電動車, 交由城管隊員送到執法卡車上暫扣。 不一會兒, 交警又查獲兩輛電動車, 推送到執法卡車上。 這時, 不時有送快遞件和送餐的電動車經過執法車前。 僅10分鐘時間, 被查獲的7輛電動車就將執法卡車塞滿。 隨後被查獲的電動車則由城管隊員集中一起, 接受交警的處罰。
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共查獲15輛電動車。 其中, 12輛電動車駕駛人能夠拿出合法的駕駛證, 交警以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開出罰單;另有兩輛套牌車和一輛無證車被扣。
交警和城管隊員各自叫苦
參與執法的江漢區交通大隊三中隊民警告訴記者, 以前他們經常與城管隊員一起執法治理江漢路步行街。
江漢路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城管執法中隊負責人稱, 他們沒有執法權, 管理電動車只能靠交警。 他們也經常與交警不定期進行聯合執法行動, 但還是很難阻止電動車進入步行街。 “我們也想了很多辦法, 將各出入口封死, 但是又遭到住在步行街裡面騎電動車的居民和殘疾人投訴, 他們稱出行不方便”。
市民呼籲常態化管理
3月16日的整治現場引來大量逛步行街的市民圍觀拍照。 住在南京路、經常到江漢路步行街來逛街的汪大媽說:“早就該治理了!步行街根本就不能有電動車開進來,
另一位元市民則向記者提出了疑問:“電動車在步行街上穿行, 媒體報導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為什麼總是管不下來?”他說, 這樣一時的整治只能是治標。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 早在2000年江漢路步行街開街時, 市政府就以政府令的形式頒佈了《武漢市江漢路步行街地區綜合管理暫行規定》, 賦予江漢路步行街管理辦公室負責步行街地區綜合管理和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的權力。
一位市民說, 規定早就有了, 看來還是落實問題。
責編:朱曦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