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 在4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在糧食主產省開展提高農業大災保險保障水準試點, 助力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一、種植業保險
種植業通常是指栽培植物以獲取產品的生產行業。 廣義的種植業包括農作物栽培和林果生產兩部分。 種植業生產是人類生活資料的基本來源, 生產的糧食、油料、糖料、蔬菜以及木材和果品等, 有的作為生活資料, 有的作為工業原料。 種植業生產是在土地上利用天然的光、熱、水、氣條件, 通過植物生長機能去轉化能量而獲得產品, 所以, 種植業深受大自然中氣象害的影響, 以及病蟲害和火災等意外事故的威脅。 種植業保險, 作為一種分散風險並能在災後及時提供經濟補償的風險管理手段, 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 也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 種植業保險一般包括農作物保險和林木保險兩大類。
(一)農作物保險
農作物是指人工栽培的植物, 包括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綠肥和飼料作物等。 按上述農作物的不同生長階段, 農作物保險又可具體分為生長期農作物保險和收穫期農作物保險。
1. 生長期農作物保險。 生長期農作物保險是以發苗至收穫前處在生長過程中的農作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目前, 我國開辦的生長期農作物保險有:小麥種植保險、水稻種植保險、玉米種植保險、棉花種植保險、煙葉種植保險、甘蔗種植保險等。
2. 收穫期農作物保險。 收穫期農作物保險是承保農作物收穫後在進行晾曬、軋打、脫粒和烘烤加工過程中, 因遭受水災、洪水、暴風雨等災害而造成農作物產品損失的一種保險,
(二)林木保險
林木保險的保險標的主要是指人工栽培的人工林和人工栽培的果木林兩大類。 原始林或自然林不屬於保險標的範圍。
1. 林木保險。 林木在生長期遇到的災害有火災、蟲災、風災、雪災、洪水等, 其中火災是森林的主要災害。 目前, 我國只承保單一的火災責任, 今後將會逐步擴大保險責任保險合同中載明的應由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範圍。 林木保險可以根據未來的生長期確定保險期限, 也可以按1年定期承保, 到期續保。 林木保險的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有兩種:一是按造林木的成本確定;二是分成若干檔次確定。
2. 果樹保險。 果樹保險根據承保地區主要樹種的自然災害選擇單項災害或伴發性的災害作為保險責任,
二、養殖業保險
養殖業是利用動物的生理機能, 通過人工養殖以取得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的生產行業。 由於養殖業的勞動對象是有生命的動物, 它們在生產過程中具有移位和遊動的特點, 因此, 在利用自然力方面, 比種植業有較大的靈活性。 但是, 養殖業也受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影響, 尤其受到疾病死亡的嚴重威脅。
(一)畜禽養殖保險
畜禽養殖保險是以人工養殖的牲畜和家禽為保險對象的養殖保險。 在畜禽養殖保險中, 根據保險標的的特點, 又可分為牲畜保險和家禽保險。
1. 牲畜保險。 牲畜在飼養過程中, 面臨的災害風險較大, 如疾病、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傷殘。 牲畜保險一般根據不同牲畜的飼養風險, 選擇幾種主要的傳染病, 再加上部分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作為保險責任。但要儘量避免承保與人為因素密切相關的風險。
2. 家禽保險。家禽保險是指為經人們長期馴化培育,可以提供肉、蛋、羽絨等產品或其他用途的禽類提供的一種保險。由於家禽在飼養過程中一般採取高密度的規模養殖方式,因此,承保責任以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等綜合責任為主。
(二)水產養殖保險
水產養殖保險是指對利用水域進行人工養殖的水產物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經濟損失時,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從水產養殖的水域環境條件來分,主要有淡水養殖保險和海水養殖保險兩大類。
1. 淡水養殖保險。淡水養殖保險的保險標的主要有魚、河蚌、珍珠等。淡水養殖保險主要承保因自然災害或非人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所致保險標的的死亡,對因疾病引起的死亡一般不予承保。
2. 海水養殖保險。海水養殖保險是指為利用海水資源進行人工養殖者提供的一種保險。目前,開辦的海水養殖保險有對蝦養殖保險、扇貝養殖保險等。海水養殖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的淺海和灘塗,因此面臨的風險主要是颱風、海嘯、異常海潮、海水淡化或海水污染等造成保險標的的流失或死亡。海水養殖保險的保險責任主要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流失、缺氧浮頭死亡等,對疾病、死亡風險一般需特約承保。
世界各國主要的農業保險模式❶美國、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導參與型
該模式以國家專業保險機構為主導,對政策性農業保險進行宏觀管理和直接或間接經營,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這種模式以不斷完善的農作物保險法律法規為依託,建立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農作物直接保險和由中央政府統一組建的全國農業保險公司進行農業再保險。
❷日本模式——政府支援下的社會互助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主要代表是日本。其特點是:政策性非常強,國家對主要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等和飼養動物實行強制保險,其他實行自願保險。直接經營農業保險的機構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民間保險合作社,政府對其進行監督和指導,提供再保險、保費補貼和管理費補貼。
❸西歐模式——政府資助的商業保險
實施這種模式的主要是一些西歐發達國家如德國、法國、西班牙等。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全國沒有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政府一般不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經營,農民自願投保。為了減輕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的負擔,政府給予一定保費補貼。
❹發展中國家模式——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植
該模式主要以一些發展中國家為代表。其特點如下:一是農業保險主要由政府專門農業保險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二是保險險種少、保障程度低、保障範圍小,主要承保農作物,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飼養動物;三是參加農業保險都是強制性的,且這種強制一般與農業生產貸款相聯繫。
再加上部分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作為保險責任。但要儘量避免承保與人為因素密切相關的風險。2. 家禽保險。家禽保險是指為經人們長期馴化培育,可以提供肉、蛋、羽絨等產品或其他用途的禽類提供的一種保險。由於家禽在飼養過程中一般採取高密度的規模養殖方式,因此,承保責任以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等綜合責任為主。
(二)水產養殖保險
水產養殖保險是指對利用水域進行人工養殖的水產物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經濟損失時,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從水產養殖的水域環境條件來分,主要有淡水養殖保險和海水養殖保險兩大類。
1. 淡水養殖保險。淡水養殖保險的保險標的主要有魚、河蚌、珍珠等。淡水養殖保險主要承保因自然災害或非人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所致保險標的的死亡,對因疾病引起的死亡一般不予承保。
2. 海水養殖保險。海水養殖保險是指為利用海水資源進行人工養殖者提供的一種保險。目前,開辦的海水養殖保險有對蝦養殖保險、扇貝養殖保險等。海水養殖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的淺海和灘塗,因此面臨的風險主要是颱風、海嘯、異常海潮、海水淡化或海水污染等造成保險標的的流失或死亡。海水養殖保險的保險責任主要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流失、缺氧浮頭死亡等,對疾病、死亡風險一般需特約承保。
世界各國主要的農業保險模式❶美國、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導參與型
該模式以國家專業保險機構為主導,對政策性農業保險進行宏觀管理和直接或間接經營,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這種模式以不斷完善的農作物保險法律法規為依託,建立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農作物直接保險和由中央政府統一組建的全國農業保險公司進行農業再保險。
❷日本模式——政府支援下的社會互助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主要代表是日本。其特點是:政策性非常強,國家對主要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等和飼養動物實行強制保險,其他實行自願保險。直接經營農業保險的機構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民間保險合作社,政府對其進行監督和指導,提供再保險、保費補貼和管理費補貼。
❸西歐模式——政府資助的商業保險
實施這種模式的主要是一些西歐發達國家如德國、法國、西班牙等。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全國沒有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政府一般不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經營,農民自願投保。為了減輕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的負擔,政府給予一定保費補貼。
❹發展中國家模式——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植
該模式主要以一些發展中國家為代表。其特點如下:一是農業保險主要由政府專門農業保險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二是保險險種少、保障程度低、保障範圍小,主要承保農作物,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飼養動物;三是參加農業保險都是強制性的,且這種強制一般與農業生產貸款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