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網站上將“五星標準”酒店標為“五星”, 藝龍旅行網終審被判賠償消費者10.5萬余元。 法院表示, 藝龍方面進行了虛假宣傳, 構成欺詐。
事件
酒店星級與宣傳不符
消費者李先生此前向朝陽法院起訴稱, 自己通過藝龍網預訂並先後入住上海外灘華爾道夫酒店、三亞亞龍灣瑞吉度假酒店、三亞海棠灣天房洲際度假酒店。 藝龍網網頁標注, 三家酒店均為五星級酒店,
調查
藝龍虛假宣傳有先例
信報記者查詢發現, 藝龍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虛假宣傳現象。 2013年11月, 在市工商局打假專項整治中, 藝龍旅行網因虛假宣傳被罰15萬元。
據悉, 北京藝龍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在其藝龍旅行網上,
困惑
線上旅遊監管薄弱
近年來, 線上旅遊不僅給人們帶來越來越多的便捷, 豐富實惠的服務, 使原本複雜的旅行變得快捷而簡單, 也讓廣大遊客感受到了全新的體驗。 然而, 互聯網在催生和促進線上旅遊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 也給消費者的旅遊體驗帶來一些困惑,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2016年(上)中國電子商務使用者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資料顯示, “線上差旅平臺是投訴重災區, 前十大熱點被投訴生活服務電商中, 線上差旅平臺佔據半壁江山。 ”
有觀點認為, 雖然市場前景廣闊, 線上旅遊現階段卻還在以虧損換規模。 當前支撐大多數線上旅遊平臺運轉的仍然是代理商。 當前國內小型旅行社數量較多, 不具備自建網站行銷推廣的能力, 多數只能依靠協力廠商平臺生存。 而協力廠商平臺為了吸引公眾眼球, 往往會將旅遊產品的價格壓得很低。 旅行社受到平臺價格“綁架”, 服務品質也會隨之大打折扣。
在中青旅質檢合規部總監李廣看來, 經過多年的發展, 線上旅遊企業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市場群體, 它們還是旅遊市場監管的薄弱環節, 需要進一步堅持線上線下同步推進的市場秩序整治思路。
提醒
閱讀平臺協議別嫌煩
那麼, 線上旅遊虛假之病該如何治?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楊曉軍曾表示, 希望有關部門明確線上旅遊平臺以及線下主體的責任和行為準則, 並加強監管。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巡視員侯振剛認為, 一方面監管與服務為主, 另一方面努力建立長效機制, 促進線上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
消費者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朝陽法院法官吳薇提醒, 消費者在訂房時仔細閱讀平臺協議。 平臺協定是網路服務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費者點擊“合同條款我已知曉,同意”後,該協定將成為雙方之間的“法律”。切勿因內容較多,不經閱讀就直接“同意”,對商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品質、價款、安全注意事項、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重要內容,特別是預訂後發生退、改的處理等重要資訊,務必詳細瞭解。此外,可多種管道進行有效維權。
精彩回顧 平臺協定是網路服務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費者點擊“合同條款我已知曉,同意”後,該協定將成為雙方之間的“法律”。切勿因內容較多,不經閱讀就直接“同意”,對商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品質、價款、安全注意事項、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重要內容,特別是預訂後發生退、改的處理等重要資訊,務必詳細瞭解。此外,可多種管道進行有效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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