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食說
隨著各地生活水準線的上升,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自己開店, 通過自己累積的資金, 在街上開一家小賣店, 這已經是很多人都不能想的, 畢竟現在的租金太貴, 讓人望而卻步。
而對於很多新開店的人都打著自己家店裡的東西是最好的名義, 向來往的顧客宣傳, 但這往往是讓自己走進了一條錯路, 杭州就有這麼一位小販, 平日裡開了一家糖炒栗子店的小本生意, 但就是因為在包裝袋上多打了一個“最”字, 讓自己被罰了20萬。
據當時老闆回憶, 罰, 還是不罰, 曾經還有爭議。 一邊是糖炒栗子的小老闆, 一邊是掌握處罰權的市場監管局, 懸在中間的是20萬罰款。
3個月前, 杭州小老闆的炒貨店裡來了兩個男人, 他們買了半斤糖炒栗子。 隨後他們發現栗子的外包裝牛皮紙袋上面寫著“杭州最好的炒貨店鋪”, 他們認為這個“最”字違反了新廣告法,
在拒絕賠付1000元後一周, 老闆收到市場監管理部門發來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停止發佈使用頂級詞彙的廣告, 並處罰20萬元。
在聽證會上, 小老闆穿一身炒貨工作服亮相, 還帶來了律師。 “我在炒貨店裡的確使用了‘最’字,
知道這個結果, 老闆表示自己沒有這麼多錢去交罰款, 自己的所作所為和20萬罰款明顯不對等。 他覺得自己經營一個很小的炒貨店, 監管部門放任大機構而找他的麻煩,
隨後他還將繼續上訴, 對於這樣一件事情, 小編只能說, 現在農村有多少人懂這些道理, 就算讀過書的, 也不會想到僅僅用錯一個字就給自己帶來這麼大的損失, 所以開店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你們是怎麼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