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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只因包裝上多了一個“最”字,結果栗子店被罰了20萬

文/美食說

隨著各地生活水準線的上升,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自己開店, 通過自己累積的資金, 在街上開一家小賣店, 這已經是很多人都不能想的, 畢竟現在的租金太貴, 讓人望而卻步。

而對於很多新開店的人都打著自己家店裡的東西是最好的名義, 向來往的顧客宣傳, 但這往往是讓自己走進了一條錯路, 杭州就有這麼一位小販, 平日裡開了一家糖炒栗子店的小本生意, 但就是因為在包裝袋上多打了一個“最”字, 讓自己被罰了20萬。

據當時老闆回憶, 罰, 還是不罰, 曾經還有爭議。 一邊是糖炒栗子的小老闆, 一邊是掌握處罰權的市場監管局, 懸在中間的是20萬罰款。

3個月前, 杭州小老闆的炒貨店裡來了兩個男人, 他們買了半斤糖炒栗子。 隨後他們發現栗子的外包裝牛皮紙袋上面寫著“杭州最好的炒貨店鋪”, 他們認為這個“最”字違反了新廣告法,

要求老闆賠1000元, 老闆覺得對方在敲詐, 直接拒絕。

在拒絕賠付1000元後一周, 老闆收到市場監管理部門發來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停止發佈使用頂級詞彙的廣告, 並處罰20萬元。

在聽證會上, 小老闆穿一身炒貨工作服亮相, 還帶來了律師。 “我在炒貨店裡的確使用了‘最’字,

但就因為一個字就罰20萬, 論到哪裡都站不住腳的。 ”說到激動處, 他站起來, 帶著哭腔, 但還是無濟於事。

知道這個結果, 老闆表示自己沒有這麼多錢去交罰款, 自己的所作所為和20萬罰款明顯不對等。 他覺得自己經營一個很小的炒貨店, 監管部門放任大機構而找他的麻煩,

有“捏軟柿子”的嫌疑。

隨後他還將繼續上訴, 對於這樣一件事情, 小編只能說, 現在農村有多少人懂這些道理, 就算讀過書的, 也不會想到僅僅用錯一個字就給自己帶來這麼大的損失, 所以開店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你們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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