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一起, 他是我的初戀, 我和他一起五年了, 最終我們分開。
分手是他提出的, 分開後那段時間我感覺人輕鬆了很多, 雖然很多的不舍的。 雖然他後面又在找我複合, 但是我是不輕易說放棄的, 但一旦放棄了, 我不願再回頭。
不是我現實, 光有愛情沒有麵包是不行的。 隨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久了、必定會面臨的問題,
幾年了, 工資基本沒有變過還是一兩千, 而且很多時間沒有工作, 這段時間就是我養他和我自己, 我工作後就沒有問家裡要錢了。 他想和朋友聚餐還要問我要錢, 我努力堅持, 想讓他變得有擔當, 有夢想有追求, 至少趁年輕努力一回。 可是真的太累了, 當他和我提出分手後, 我同意了。
我跟他在一起那麼多年, 沒在他身上感覺到責任感。 光有愛情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