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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生聯考”何以成高考移民機會

“對不起, 沒能早點告訴你, 其實200分就能上‘211’大學”。 最近, 某教育機構的行銷廣告讓很多家長眼前一亮。 這家機構打出這樣的廣告, 自有其底氣——學生不參加普通高考, 而是在他們的安排下, 獲得“華僑”身份, 參加難度較低的“華僑生聯考”, 這一聯考的全稱為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

“土著”搖身一變成“華僑”, 就可通過“華僑生聯考”以很低的分數進名校, 這當然令在高考中拼搏的人不滿, 然而, 根據目前的“華僑生聯考”規定, 卻很難找到這一操作的問題。 也就是說, 無論是請仲介機構辦事的家長,

還是運作的仲介機構, 大多是按合法的程式, 取得合法的報考資格的, 僅有少數是身份造假。 就是監管部門依法加強監管, 也只有針對造假這一情形,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 也無法避免通過合法程式獲得合法資格這一問題。

這是規則被合法利用, 實現個人利益的典型。 就如我國內地, 針對貧困地區實行的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畫, 近年來也被部分權勢階層利用, 把學生戶籍遷到貧困地區, 然後以貧困生身份獲得報考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畫的資格。 出現這類問題的根源是, 招生按考生的不同“身份”, 設定不同的管道, 或者給予一定的錄取優惠, 由此讓一些人, 在“身份”上做文章。

防患這類問題,

也需要在“身份”上做文章。 眼前“治標”的處理辦法是, 提高“身份”門檻, 嚴格身份審核;而“治本”的思路是, 不再按身份給予特別的招生管道和優惠, 而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同時, 改革我國的學校辦學與學位授予制度, 根本消除“身份教育”。

既然有人可以通過弄一個“身份”, 獲得招生錄取優惠, 那麼, 就應該結合實際情況, 提高身份認定的條件。 目前華僑生的身份認定條件, 是很容易達到的, 只要通過仲介機構辦一個其他國家的“綠卡”, 在國外呆上兩年, 就可以以華僑生身份參加華僑生聯考。 這不僅會侵犯真正的華僑生的權利, 影響國家實施這一政策的實際效果, 也搞亂我國進行華僑生招生學校的招生。 因此, 完全可以提高華僑生報考的條件,

比如, 必須獲得外國“綠卡”(永久居留權)6年甚至更長時間, 在國外生活4年以上。

而之所以華僑生聯考, 可變為高考移民機會, 乃因我國大學的招生, 目前還沒有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不是把不同身份者, 納入多元評價體系進行統一評價, 而是設置特殊通道或者給予的加分(降分)錄取優惠, 這貌似可以照顧到不同身份的考生, 但卻製造了身份不平等, 也容易催生身份造假。 既可以考慮到地區差距、考生群體差異, 又實現公平錄取的方式, 是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對考生的統一考試成績、大學面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考生特長、地區因素、家庭因素等進行綜合評價, 即將地區因素和家庭因素作為評價指標, 和其他因素一併考慮。

這有利於大學全面評價學生, 也堅持學校的錄取標準。 有人建議, 我國大學招華僑生、留學生, 要納入國內統一高考, 而筆者的建議則相反, 我國大學的招生, 應該改革國內高考, 借鑒國外大學的招生方式, 對國內考生、國際生、華僑生全面實行多元評價。

我國的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已經超過40%, 可我國社會的學歷情結還十分嚴重, 就在於我國的教育, 還主要給學生一個“學歷身份”, 我國社會目前仍舊是“學歷社會”。

消除我國教育領域的亂象, 擴大教育公平和高考公平, 僅靠行政部門推出專門計畫、進行嚴格監管, 是難以實現的, 必須全面改革學校的招生、辦學與學位授予。 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實行自主招生, 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打破國家授予文憑制度, 實行自主辦學、自授文憑, 才能淡化整個社會的“學歷情結”, 重視教育本身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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