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沒能早點告訴你, 其實200分就能上‘211’大學”。 最近, 某教育機構的行銷廣告讓很多家長眼前一亮。 這家機構打出這樣的廣告, 自有其底氣——學生不參加普通高考, 而是在他們的安排下, 獲得“華僑”身份, 參加難度較低的“華僑生聯考”, 這一聯考的全稱為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
“土著”搖身一變成“華僑”, 就可通過“華僑生聯考”以很低的分數進名校, 這當然令在高考中拼搏的人不滿, 然而, 根據目前的“華僑生聯考”規定, 卻很難找到這一操作的問題。 也就是說, 無論是請仲介機構辦事的家長,
這是規則被合法利用, 實現個人利益的典型。 就如我國內地, 針對貧困地區實行的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畫, 近年來也被部分權勢階層利用, 把學生戶籍遷到貧困地區, 然後以貧困生身份獲得報考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畫的資格。 出現這類問題的根源是, 招生按考生的不同“身份”, 設定不同的管道, 或者給予一定的錄取優惠, 由此讓一些人, 在“身份”上做文章。
防患這類問題,
既然有人可以通過弄一個“身份”, 獲得招生錄取優惠, 那麼, 就應該結合實際情況, 提高身份認定的條件。 目前華僑生的身份認定條件, 是很容易達到的, 只要通過仲介機構辦一個其他國家的“綠卡”, 在國外呆上兩年, 就可以以華僑生身份參加華僑生聯考。 這不僅會侵犯真正的華僑生的權利, 影響國家實施這一政策的實際效果, 也搞亂我國進行華僑生招生學校的招生。 因此, 完全可以提高華僑生報考的條件,
而之所以華僑生聯考, 可變為高考移民機會, 乃因我國大學的招生, 目前還沒有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不是把不同身份者, 納入多元評價體系進行統一評價, 而是設置特殊通道或者給予的加分(降分)錄取優惠, 這貌似可以照顧到不同身份的考生, 但卻製造了身份不平等, 也容易催生身份造假。 既可以考慮到地區差距、考生群體差異, 又實現公平錄取的方式, 是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對考生的統一考試成績、大學面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考生特長、地區因素、家庭因素等進行綜合評價, 即將地區因素和家庭因素作為評價指標, 和其他因素一併考慮。
我國的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已經超過40%, 可我國社會的學歷情結還十分嚴重, 就在於我國的教育, 還主要給學生一個“學歷身份”, 我國社會目前仍舊是“學歷社會”。
消除我國教育領域的亂象, 擴大教育公平和高考公平, 僅靠行政部門推出專門計畫、進行嚴格監管, 是難以實現的, 必須全面改革學校的招生、辦學與學位授予。 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實行自主招生, 建立多元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