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 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市林業局的案情回饋, 發現在市光明路出口、鐵路立交橋南山西南角有私自開墾耕地、破壞林地的行為,
在此, 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也提醒廣大市民, 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有關規定, 非法開墾林地造成原有林地植被破壞數量達十畝以上的屬於數量較大, 應當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依法保護森林資源離不開全市人民的共同參與, 希望全市人民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切實保護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