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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整治手腕鐵,11名酒司機被依法查獲

3月14日晚, 石阡交警大隊聯合高速交警石阡大隊開展機動車涉牌涉證、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整治效果顯著, 查獲酒後違法行為11起, 其中飲酒駕駛10起, 醉酒駕駛1起, 無證駕駛2起, 暫扣機動車12台。

當晚整治行動中, 為確保整治行動能嚴厲打擊轄區機動車涉牌涉證、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石阡交警大隊與高速石阡大隊採取帶隊領導互換指揮, 各執勤人員相互交錯執勤執法。 晚19點整,

聯合執法人員在石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操場集合, 整理夜查執勤執法裝備。 19時30分, 參與聯合整治的執勤人員整裝出發, 一組由石阡交警副大隊長龍愛民、中隊長夏和明帶領15名高速石阡大隊執勤人員和5名大隊執勤人員在城區湯山一小路段設置檢查點;另一組由高速石阡大隊候敬波、石阡大隊中隊長詹漢軍帶領15名石阡交警大隊執勤人員和5名高速石阡大隊人員在高速石阡站(國榮路口)設置檢查點開展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中, 聯合人員加強對過往整治檢查點的車輛進行酒精測試儀檢查, 按照“逢車必查、違法必究”的原則, 嚴厲打擊酒後駕駛、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處罰時聯合人員採取地方交警查獲、高速交警處罰, 高速交警查獲、地方交警處罰的措施, 對酒後違法行為堅決做到查處一起嚴格處理一起, 絕不姑息, 切實保障聯合開展整治行動的公正。 為防止聯合整治行動發生意外, 石阡交警大隊長羅亞波、教導員廖治遠、高速石阡大隊長孟暉深入聯合整治現場督導指揮,
及時掌控和處理整治行動中可能發生的一些突發問題。

從開年至今, 石阡大隊與高速石阡大隊開展聯合整治行動3次, 每一次開展聯合行動的成果都取得了預計效果, 有效的預防了轄區道路因酒後駕車肇事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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