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劉先生向記者反映說, 在上周洗車的時候, 自己的車和別的車發生剮擦, “當時走的快速理賠, 理賠員說也就2000塊錢的事, 沒想到後來給定了3800元, 他們公司剛開始有人給我打電話, 承認多給我算了車牌損壞的錢, 可是後來又給我打電話不承認這事了。 難道車輛定損要多少錢, 都是保險公司說多少錢就多少的嗎?”劉先生說道。
“說是2000塊錢的事, 咋變成3800塊”
“保險公司的人本來承認給我定損的時候多算錢了, 為什麼後來又不承認了?難道車損定多少錢, 都是他們保險公司的人說了算?”這是劉先生在接受採訪時一直難以理解的問題。
而事情的發展有些超乎劉先生的預料, “後來, 對方車主把車送到4S店進行檢查, 我也收到了保險公司方面發來的資訊, 說總共的定損是3800塊錢。 ”劉先生說道, “因為我記得當時根本就沒有剮擦到對方的車牌, 怎麼定損裡還要賠償更換車牌的錢?我當時就想, 怎麼本來說2000塊錢的事, 最後變成3800塊錢了?”
隨後, 劉先生說自己聯繫到了理賠員, “當時對方說按照正常程式走的, 如果有意見可以找公司。 當時我就感覺對方態度挺不好的, 我一氣之下就撥打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電話進行了投訴。 ”劉先生介紹說, “沒想到後來還是這個理賠員給我打電話, 說這事還是他處理, 態度也還是那個態度, 當時我就更生氣了, 我已經了投訴這個理賠員, 最後怎麼還是他給我回復?”
“本來承認多算了錢, 咋後來不承認?”
隨後, 劉先生說自己又進行了投訴, 而後面的一個電話, 不是之前的定損員了, “當時那個人給我打來電話, 跟我解釋定損中各項錢款的來由, 中間說到車牌的時候, 我跟他說當時沒有剮擦到車牌, 結果對方說是他們的責任, 這個車牌的錢就不算了。
而讓劉先生沒有想到的是, 隨後他又接到這位元工作人員的電話, 劉先生說, “我沒想到, 後來這個人又否認這件事了, 說是車牌確實應該算在裡面, 當時我心裡更來氣了, 直接就掛了電話。 ”
記者隨後也聽了劉先生髮來的錄音, 在錄音中, 劉先生說 , “關鍵是, 我沒有蹭到他的車牌。 ”然後錄音中沉默了一會後說, “沒碰到, 那就是我們……那這140塊錢就不用了……”“這還真是你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啊, 怎麼本來承認多算了錢咋後來就不承認了呢?”劉先生說道。
保險公司表示, 定損流程沒有問題
為了瞭解相關情況, 記者首先聯繫了劉先生的理賠員, 對方表示不太方便回應此事, 可以聯繫公司客服, 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回復。 隨後記者便聯繫了客服人員回饋此事, 隨後, 記者收到了太平洋方面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員的電話。 對方表示:“公司的定損流程沒有問題, 4S店的配件價格及工時費都是按照標準來的。 劉先生發生事故後, 查勘員到現場瞭解情況。 劉先生問事故賠償2000元是否能夠搞定, 查勘員當時的確表示2000元之內能夠處理完。 但後來發現前杠下面有四個固定爪被撞斷了, 所以達到了更換的標準, 價格為1300元左右。 這樣一來原先2000元的費用就有所上漲。
董先生表示在他那裡保留了車輛情況的照片, 汽車還在4S店, 劉先生如果有問題可以去看一看, 後續他將繼續和車主進行溝通。 此外, 對於劉先生所說的理賠員原先說的車牌不用更換也算在了理賠範圍內一事, 是因為理賠員曾和劉先生說過車牌不影響使用, 可以不用更換, 但是車牌的確有損壞的情況, 應該可以更換。 這中間雙方溝通存在一些問題, 產生了誤會。
對於此事, 本報將繼續關注。 城市信報記者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