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男子掰手腕被掰骨折 對方不救治被告上法庭

朋友之間掰手腕本是為了娛樂,誰料出現意外,一方胳膊被掰骨折,另一方成了被告。 西安市長安區法院日前調解了這樣一起因掰手腕引起的糾紛,傷者獲3000元賠償。

王某、楊某、張某本為朋友關係,2016年12月19日,王某同楊某在張某經營的理髮店裡掰手腕角力,發生意外致王某右上臂骨折。 事後,王某以楊某推卸責任不履行救治義務,張某疏於對員工的管理與安全教育為由,於今年4月7日向長安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二次治療費等近5萬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今年4月24日,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被告均表示接受當庭調解。 但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就賠償金額產生了分歧。 經法官耐心疏導和勸解,達成如下調解協定:由楊某在責任範圍內賠償王某3000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張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