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檔案
彭紅
1962年出生, 現任職惠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科審判員(正科)。
再簡單的事情, 如果堅持做30年, 就很不簡單。
對很多失足少年來說, 惠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彭紅不僅是一位正直的法官, 更像是一位慈祥的母親, 她不但在庭審中找准切入點教育感化少年犯, 還四處奔波, 為他們找學校、找工作, 讓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坐在專門為開庭審理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特製的“圓桌法庭”上, 彭紅用心與他們交流, 為他們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以及以後的路該怎麼走。 在她的親情感化下, 她所審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幾乎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因為在工作上表現出色, 2008年、2009年, 彭紅分別獲得惠州市、廣東省“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2010年, 她被全國婦聯、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暨平安家庭創建協調小組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同年, 彭紅被評為首屆全市“十佳法官”。
“一個孩子犯了錯, 如果被社會遺忘或漠視的話, 往往又會走回犯罪的老路。 所以, 幫助和挽救這些失足孩子的最好方法, 就是讓他們能夠重新工作或上學, 重新融入社會。 ”彭紅是如此熱心地對待失足少年。
在彭紅幫助的這些少年中, 有3名在學校時候犯錯的學生讓她最是記憶深刻。 3名青少年在學校裡欺負其他同學, 搶奪同學的財物, 還動手毆打人, 被公安機關以搶劫罪抓捕歸案。
負責審理此案的彭紅對這3名少年進行了幫扶教育。 由於3名少年認罪態度好, 具有悔罪表現, 最終被判緩刑。 到這裡, 彭紅的工作並沒有結束, 對這3名少年她都保持了長期關注。 “我會經常打電話瞭解他們的情況, 他們無論是找到工作了, 還是談女朋友了也會和我主動說, 之前還一起來法院探望我。 ”
多年來, 彭紅一直堅持“庭前調查, 庭審教育, 庭後回訪”的方式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在彭紅的教育和幫助下, 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 他們都親切地稱彭紅為“法官媽媽”。
“這些孩子和我的孩子差不多一樣大, 懲罰並不是最終的目的, 我們更希望通過教育、感化和挽救, 使他們真正認識錯誤, 有悔罪表現, 不再走入歧途。 ”對於彭紅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