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追上了一部不算太火的劇《糊塗縣令鄭板橋》, 該劇講述了鄭板橋在任范縣縣令期間, 為官清正愛民, 辦案機智聰慧等一系列故事, 展現了一代廉吏的經典傳奇故事。
不知為何, 看著看著竟想起了馮小剛執導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女主角李雪蓮, 想著如果李雪蓮遇上的是像鄭板橋一樣的官員, 又將演繹一個怎樣的故事?鄭板橋是一個心裡裝著老百姓, 萬事以百姓利益為先的廉吏, 為了百姓能安然度過災年, 甚至可以不顧自己的性命開倉放皇糧。 而李雪蓮遇到的官員卻是推諉搪塞、粉飾太平,
雖然李雪蓮要告的狀本身有點荒唐, 但她確實心裡不平, 心中有屈。 離不離婚, 真或是假對於李雪蓮來說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但她要爭個“理”字, 這個“理”更多的是情理, 而不是法理。 情理之事可能不能以法律手段來解決, 但如果官員能站在她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解開她心裡的疙瘩, 事情是否就能更早更圓滿的解決呢?後面的一系列鬧劇是否就不會發生了呢?
我想按照鄭板橋的思路, 他應該會在李雪蓮第一次告狀的時候就不會像王公道一樣高高掛起, 一副你不要胡攪蠻纏、無理取鬧,
現實社會中, 像王公道、荀正義、鄭重這樣的官員大有人在, 說不上他們有多大的錯, 甚至是正確把握了法律原則, 但他們確實沒有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 沒有真正把群眾放在心上, 想群眾之所想, 急群眾之所急, 解群眾之所難。 作為有著14億人口的泱泱大國, 人民群眾的文化程度參差不齊, 知法懂法水準也千差萬別, 再加之每個人的性格、脾氣等的差異, 做好群眾工作的確比較困難。 但只要轉變工作作風,
文/風棲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