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3月9日電(記者 申冉)只要舉報“老賴”行蹤或“老賴”名下財產線索, 一旦獲得採納, 協助法院找到“老賴”本人或協助案件執結, 即可獲得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賞金”。 9日,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 一共20起執行“老大難”案件向社會公開懸賞, 賞金總額超過一百萬元。
在當天的發佈會上, 南京中院民事執行局副局長劉紅兵介紹, 2017年, 南京各級法院把“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作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該院2017年在民事執行中緊抓的17項重點工作之一, 就是推行執行懸賞。
在當天該院發佈的20件執行懸賞案,
據該院統計:此次懸賞的總執行標的額為7259.4萬, 尚未執結標的額為3959.4萬, 所有案件總懸賞金額最高為111.4萬。
記者發現, 其中一起案件的執行標的額是“4694148.5元本金及相應利息”, 懸賞條件是“執行到位金額的10%”, 也就是說, 如果舉報線索可以讓該案件執行標的全部到位, 單筆賞金就將超過四十萬元。
“當前, 很多執行案件無法推進下去的原因在於被執行人逃避履行債務,
據介紹, 為了解決這一難題, 今年南京兩級法院推出執行懸賞工作機制, 定期發佈執行懸賞資訊。
對於收到的舉報資訊, 各法院按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登記, 一經核實, 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資訊。 各法院安排專人負責舉報人的舉報工作。
法院也鄭重承諾, 堅決維護舉報人的利益, 對被執行人下落或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杜絕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