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杭州金成花園別墅業主金先生的26桶蜜蜂“寵物”, 引得多名鄰居聯合簽名抵制, 面對著這上萬隻“麻煩寵物”, 竟然沒有一個部門願意管、能夠管。 (4月27日, 澎湃新聞)
隨著社會的進步, 思想的解放, 人們對於精神文明的追求日趨多元化, 養“另類寵物”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並有不斷的加劇的趨勢。 但隨之引發的問題和矛盾, 讓人們對“另類寵物”的管理擔憂。
面對報導中居民反映的“另類寵物”問題, 各職能部門以“法律無明確規定”, 職能劃分不清、界限不明等藉口進行推脫, 最終的結果是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相比一下, 重慶市南岸城南世家社區老人“養”老鼠的問題卻處置得較為妥當。 街道社區先是積極作為, 取得老人支援。 然後將老人妥善安置到敬老院, 對老人房間進行滅鼠和消毒工作。 最後積極安排社工和熱心居民經常上門關心老人, 疏通老人心理, 解決群眾擔憂。
所以, 面對新事物、新問題, 若只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工作態度, 那只能讓問題得到惡化。 而積極主動作為, 才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
由此可見, “另類寵物”並非無人能管, 而是必須要管。 特別是“另類寵物”的許多潛在威脅還未被人們察覺, 醫療衛生等配套服務還不完善, 極易造成較大的危害。 例如:某大學生養貓頭鷹被感染“組織胞漿菌病”;某漁民的兒子把魚當寵物,
因此, 在法律未完善之前, 各部門必須要聯動起來, 把“難題”放在心上, “另類寵物”所產生的問題才會逐步得到解決, 群眾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同時, 這也是一個“倒逼”和協助法律完善的途徑。
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