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深有體會,
自從有了“紅黃藍綠”的共用單車後,
生活真的方便了好多!
下地鐵離公司遠的, 騎個車, 嗖嗖嗖就過去了
週末想去郊個遊的, 騎個車, 嗖嗖嗖就過去了
……
共用時代, 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改變, 也節約了經濟成本,
所以, 繼共用單車後, 共用汽車、共用電動車又來了!
如今, 共用電動滑板車也來湊熱鬧…
從圖片上看, 這款共用電動滑板車是uma(雲馬)生產的。
採用黃黑配色,
一排過去有十幾輛這樣的共用電動滑板車。
而且, 從圖片可以看到在附近有不少年輕人正在使用這款共用電動滑板車。
這種共用電動滑板車, 除了有網友們擔心的“太好看”, “被秒偷”,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去年, 平衡車、滑板車在北京上海禁止上路的新聞議論紛紛。 2016年8月29日, 北京正式執行以下規定:
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 將被罰款 10元。 民警在作出處罰後, 還將責令違法人立即改正, 不得繼續使用此類滑行工具。
事實上, 相關部門禁止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三個字:不!安!全!
大家都知道平衡車吧, 去年著實火了一把!
沒有扶手、沒有座子, 只需一個人踩住車輪兩旁的踏板, 平衡後就可以前行, 人踩在上面就跟哪吒踩個“風火輪”似的, 給一根紅繩就能去鬧海!
各種狂拽炫酷!
面對這些上路的平衡車、滑板車
員警蜀黍只有一個字:
罰!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有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登記範圍內的機動車,車管部門才給予上牌照。無論電動平衡車車是駛入非機動車道還是機動車道,都屬於違法行為。
成都交警部門相關人士說,在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處罰款50元,對在非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處罰款20元。
如此看來……
共用電動滑板車
不光是機動車道不能用
人行道也不行
不僅是員警蜀黍不讓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上路,大多數消費者也認為不安全。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
39.8%的受訪者嘗試過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作為代步工具;
62.1%的受訪者認為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用作代步工具不安全;
56.4%的受訪者建議加強對新興代步工具出行安全的宣傳。
消費者認為有哪些不安全?調查資料顯示:
穩定性差(53.1%)
缺少防護設施(52.5%)
受大量不可控因素的影響(49.9%),
行駛時速過高(41.9%),
刹車距離過大不安全(41.6%),
部分產品缺少說明書或說明書內容不全(26.3%),
蓄電池容量明示與實測差距較大(22.4%),
電池組存在過熱、爆炸的隱患(22.0%)
沒有符合規定的生產標準(15.3%)。
消費者的擔憂無不有道理。近幾年,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帶來的道路交通隱患以及爆炸起火等事故屢屢發生。
撞倒“飛人”博爾特
去年8月27日晚,在北京田徑世錦賽男子200米決賽上奪冠的牙買加飛人尤塞安·博爾特,在繞場致謝時被跟拍攝像師“追尾”。
撞碎櫥窗玻璃
在北京的某大型商場內,一名顧客所騎乘的平衡車失控撞到了一家店面的櫥窗,現場碎玻璃滿地,所幸沒有人員受傷,只是財產的損失。
撞倒行人致死
2015年7月21日早晨,鄭某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在凱旋路行駛途中,因刹車不及,撞倒一名正通過沒有信號燈的橫道線的行人,該名行人送醫無效後死亡。
再來看看網友們是怎麼說的↓↓↓
▶▶反對方:撞了、被撞了咋辦?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很期待——
▶▶贊成方:好安逸,我想上天!
小編身邊的同事紛紛表示,如果共用滑板車用於大型社區或高校,想想還是蠻期待的!比如說如果從四川大學的東門到西門,“甩火腿”要20分鐘,騎個踏板車,估計5分鐘就到了!
想上天、共用灰機、火箭、UFO神馬的,
小編只能說,你們的心有點大~~
對於交管部門“不能上路”的規定,網友們的擔心,投放電動滑板車的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也予以了回應。
負責人表示,他們的目標場景是封閉或半封閉的區域,如產業園區、學校、景區等,做區域化的共用。
目前該電動滑板車的定價是0.5元/半小時。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會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防止滑板車進入公共交通道路,“比如我們會通過虛擬圍牆技術,就是系統後臺通過GPS定位檢測,使用者只要出了封閉區域,滑板車就會警報,因為是電子鎖,如果車發出警報了,就會鎖定電機沒法繼續騎行,或者計費會一直繼續。”
杭州市交警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滑板車、獨輪車等代步工具不屬於交通工具,不具備路權,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道,但可以在一些封閉的地區道路內使用,如公園景區、學校校區、居住社區等。
目前,成都還沒有這種共用電動滑板車,你們期待嗎?
《四川觀察》編輯 陳菲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有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登記範圍內的機動車,車管部門才給予上牌照。無論電動平衡車車是駛入非機動車道還是機動車道,都屬於違法行為。
成都交警部門相關人士說,在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處罰款50元,對在非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處罰款20元。
如此看來……
共用電動滑板車
不光是機動車道不能用
人行道也不行
不僅是員警蜀黍不讓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上路,大多數消費者也認為不安全。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
39.8%的受訪者嘗試過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作為代步工具;
62.1%的受訪者認為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用作代步工具不安全;
56.4%的受訪者建議加強對新興代步工具出行安全的宣傳。
消費者認為有哪些不安全?調查資料顯示:
穩定性差(53.1%)
缺少防護設施(52.5%)
受大量不可控因素的影響(49.9%),
行駛時速過高(41.9%),
刹車距離過大不安全(41.6%),
部分產品缺少說明書或說明書內容不全(26.3%),
蓄電池容量明示與實測差距較大(22.4%),
電池組存在過熱、爆炸的隱患(22.0%)
沒有符合規定的生產標準(15.3%)。
消費者的擔憂無不有道理。近幾年,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帶來的道路交通隱患以及爆炸起火等事故屢屢發生。
撞倒“飛人”博爾特
去年8月27日晚,在北京田徑世錦賽男子200米決賽上奪冠的牙買加飛人尤塞安·博爾特,在繞場致謝時被跟拍攝像師“追尾”。
撞碎櫥窗玻璃
在北京的某大型商場內,一名顧客所騎乘的平衡車失控撞到了一家店面的櫥窗,現場碎玻璃滿地,所幸沒有人員受傷,只是財產的損失。
撞倒行人致死
2015年7月21日早晨,鄭某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在凱旋路行駛途中,因刹車不及,撞倒一名正通過沒有信號燈的橫道線的行人,該名行人送醫無效後死亡。
再來看看網友們是怎麼說的↓↓↓
▶▶反對方:撞了、被撞了咋辦?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很期待——
▶▶贊成方:好安逸,我想上天!
小編身邊的同事紛紛表示,如果共用滑板車用於大型社區或高校,想想還是蠻期待的!比如說如果從四川大學的東門到西門,“甩火腿”要20分鐘,騎個踏板車,估計5分鐘就到了!
想上天、共用灰機、火箭、UFO神馬的,
小編只能說,你們的心有點大~~
對於交管部門“不能上路”的規定,網友們的擔心,投放電動滑板車的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也予以了回應。
負責人表示,他們的目標場景是封閉或半封閉的區域,如產業園區、學校、景區等,做區域化的共用。
目前該電動滑板車的定價是0.5元/半小時。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會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防止滑板車進入公共交通道路,“比如我們會通過虛擬圍牆技術,就是系統後臺通過GPS定位檢測,使用者只要出了封閉區域,滑板車就會警報,因為是電子鎖,如果車發出警報了,就會鎖定電機沒法繼續騎行,或者計費會一直繼續。”
杭州市交警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滑板車、獨輪車等代步工具不屬於交通工具,不具備路權,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道,但可以在一些封閉的地區道路內使用,如公園景區、學校校區、居住社區等。
目前,成都還沒有這種共用電動滑板車,你們期待嗎?
《四川觀察》編輯 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