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趙中超高度重視縣局工作, 全市公安工作會議召開後, 於3月7日分別到巴彥縣公安局、木蘭縣公安局進行工作調研。
當日上午, 趙中超同志來到巴彥縣。 在中心派出所, 他詳細詢問了派出所的警力配備、每日警情、轄區人口及轄區重點場所等情況, 並對該所辦案區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在巡特警大隊辦公區, 他認真聽取了巡特警大隊負責同志對人員配備和卡點警力部署等情況的彙報,
趙中超同志對巴彥公安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嚴格執法規範化。 要打造法治社會, 公安機關作為執法單位, 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二要開展好優化發展環境工作。 對涉企案事件的辦理要保持清醒頭腦, 用公安機關的服務助推巴彥經濟社會發展。 三要加強隊伍建設。 要加強日常管理, 並在全警中認真開展好“兩個責任”暨警風警紀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活動。
當日下午, 趙中超同志來到木蘭縣。 在第一派出所, 與派出所民警、輔警進行了交流, 向他們詳細瞭解了日常工作等情況;在交警大隊, 他實地查看了業務大廳的視窗工作,
趙中超同志對木蘭公安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從公安工作大局出發要樹立四個意識。 即: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 在樹立大局意識上, 要把公安工作的三大社會責任承擔起來, 包括堅持政治建警, 牢牢把公安機關“刀把子”掌握在黨的手中, 置於党的絕對領導之下。 要在打造三個環境上狠下功夫, 即: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木蘭縣局公安工作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 圍繞木蘭的經濟社會發展來開展, 把握好政治方向的大局。 二是公安工作要時刻繃緊弦, 必須要全力以赴應對好各種現實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