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安主場對陣上海綠地申花, 國際裁判馬甯僅僅對曹贇定和張池明的黃牌動作降格處罰, 外界就一片譁然。 4月29日, 國際級裁判王迪在在天津權健和江蘇蘇寧的比賽中, 將洪正好的胸球愚蠢地判罰為點球, 讓裁判群體本就不高的威信降至最低。
眾所周知, 王迪等七名國際級裁判, 代表著中國裁判的最高水準, 體現著中國裁判的品牌與形象, 所以對他們的要求必須更高。 作為國際級裁判員, 平時要比他人付出更多努力, 比賽中對於球員的動作識別度更高, 在場上跑動要更積極、更科學、更合理,
所以, 當國際級裁判出現問題的時候, 社會的輿論就會更大。 如果出現不可思議的重大錯漏判, 肯定捅了馬蜂窩。 毫無疑問, 王迪正處於這種尷尬的狀況之中。 打在洪正好右胸的皮球, 生生被他判成了點球, 說蘇寧千古奇冤並不未過。
這是一種無法論證的哥德巴赫猜想, 王迪自己也百口莫辯。 那一瞬間, 王迪可能把砸在洪正好胸前的皮球看成了天女散花, 這種情況下, 總會有一個皮球砸在洪正好的手上。 除此之外, 此冤無解。
王迪可能不會想到, 他這個愚蠢的判罰, 帶來的是多米諾骨牌效應:把自己置入了被批判的洪流,
整個愚蠢的判罰, 還讓江蘇蘇甯把王迪放到自己的“黑名單”, 常年成為被要求回避的裁判員。 因為, 站在江蘇蘇寧的角度, 他考慮這個重大錯判的後果無限大:一個重大錯判, 就可能讓一個賽季的奪冠努力泡湯, 就可能讓一張亞冠入場券改換門庭, 就可能讓一支球隊降級, 就可能讓投資人一年的重金投入打了水漂。
2000年, 北京國安因為小王濤的處罰揭竿而起;2003年, 因為裁判員的嚴重錯漏判而出現了G7;2008年, 因為不服裁判員的判罰和中國足協的處罰, 武漢光穀一怒退出中超......對重大錯漏判,
錯了, 就要付出代價。 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足協治理整頓聯賽, 祭出18條的同時, 對於球員的烈性重拳出擊。 在上級的要求下, 本來可以停賽6場的秦升, 最終被停賽6個月。 這些招數, 都是為了職業聯賽的環境更好, 水準更高, 品牌形象更加高大上。 但是, 裁判也是職業聯賽中的組成部分, 他們的水準能力同樣也要更好, 否則, 就會成為職業聯賽的短板, 拖職業聯賽的後腿。
因此, 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門必須好好反思, 為什麼國際裁判群體屢屢讓人大跌眼鏡?同時, 中國足協也必須反思, 為什麼在反賭掃黑接近8年之後, 沒有培養出幾批真正高水準的裁判員?
這不是兒戲!希望中國足協認真對待, 找到解決的辦法。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等到出事的時候, 世上沒有後悔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