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雲南昭通魯甸縣人民法院舉行家事調查員暨陪調員聘任儀式。
16名家事調查員暨陪調員全部來自於基層, 均具有較豐富的家事糾紛調解經驗, 他們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法官的委託, 就具體的案件進行家事調查, 調查的內容包括婚姻家庭狀況, 子女情況, 財產、債務、債權等情況, 並把調查的結果形成書面的調查報告回饋給法官, 必要時還要收集有利於修復家庭關係的物件, 協助法官進行調解等。
家事調查員制度是家事審判工作改革試點的一項重要制度, 受試點法院普遍關注, 不僅可以緩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據昭通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