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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自主定價!福建這8所民辦高校收費改革敲定,要高考的先看看!

當你背著沉重的書包, 還要準備好錢包!

這可是有關“學費”的消息

今天上午, 省政府新聞辦專門召開了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市場化改革政策新聞發佈會, 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來解讀改革政策, 你想知道這裡都有。

一、我省有哪些民辦本科高校?

我省屬於民辦性質的本科高校現有15所, 其中民辦高校8所, 包括仰恩大學、閩南理工學院、泉州資訊工程學院、廈門工學院、廈門華廈學院、陽光學院、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和福州理工學院;屬於民辦性質的獨立學院7所, 包括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集美大學誠毅學院、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和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

這些高校在本次市場化改革之前都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不過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 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含中外合作、閩台合作辦學收費, 不含高職教育學費), 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 按現行管理許可權抄送相應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 並向社會公示後執行。

注意的是這次實行自主定價的適用對象為我省8所民辦本科高校, 獨立學院以及民辦本科高校的高職教育學費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獨立學院待通過教育部轉設驗收後, 一併執行本次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市場化改革政策。

二、作為學長(姐)的你要擔心學費變動嗎?

也許有老生在擔憂改革了,

學費是否會變動, 這個問題小編幫你瞭解到了。

各民辦本科高校會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 即2017年秋季新招收的學生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以前招收的學生仍按原規定的學費收費標準執行(包括2016年秋季核定試行期1年的學費收費標準, 試行期在今年到期後繼續按2016年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對於2017年的高考生來說, 高校收費無疑成為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

三、民辦高校學自主定價, 會不會學費上漲?會不會亂收費?

在這裡, 小編還是請你放寬心, 自主定價≠放任自流, 違規者監管部門將會重拳出擊。

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實行市場化改革後, 要求各民辦高校嚴格落實有關政策規定, 切實規範收費行為;要求各地加強教育收費行為的監管, 堅決查處亂收費行為。

(一)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學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必須如實標明學費、住宿費的具體標準;要在校內通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學校網頁等方式, 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向學生公示, 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二)嚴格規範學校代收代辦等行為

學校除按規定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外,對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不得加收任何費用,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為在校學生提供服務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民辦高校不得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專案和擴大收費範圍,嚴禁通過串通、欺詐、壟斷等各種方式操縱收費行為。

(三)嚴格執行各項獎助政策

學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於6%的經費,用於困難學生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要加大對貧困生的資助力度,採取有力措施為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支持和制度保障。

(四)各地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各地要切實加強教育收費行為的監管,做好教育收費管理市場化改革的宣傳解釋和跟蹤督查工作。對收費標準變動頻繁、變動幅度過大、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價格主管部門將予密切關注,並綜合運用成本調查、約談告誡、建立黑名單等措施加強監管。

(五)嚴肅查處涉嫌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巧立收費專案等亂收費等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將依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減少招生計畫、暫停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項目或者依法給予停止招生的處理。

【權威發佈】欄目為中共福建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授權《福建法治報》獨家全文權威發佈黨委政府新聞。

更多詳細內容請見3月17日《福建法治報》3版。

作者:福建法治報

福建法治報原創:未經授權 禁止轉載

精彩往期,不容錯過

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二)嚴格規範學校代收代辦等行為

學校除按規定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外,對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不得加收任何費用,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為在校學生提供服務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民辦高校不得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專案和擴大收費範圍,嚴禁通過串通、欺詐、壟斷等各種方式操縱收費行為。

(三)嚴格執行各項獎助政策

學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於6%的經費,用於困難學生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要加大對貧困生的資助力度,採取有力措施為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支持和制度保障。

(四)各地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各地要切實加強教育收費行為的監管,做好教育收費管理市場化改革的宣傳解釋和跟蹤督查工作。對收費標準變動頻繁、變動幅度過大、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價格主管部門將予密切關注,並綜合運用成本調查、約談告誡、建立黑名單等措施加強監管。

(五)嚴肅查處涉嫌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巧立收費專案等亂收費等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將依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減少招生計畫、暫停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項目或者依法給予停止招生的處理。

【權威發佈】欄目為中共福建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授權《福建法治報》獨家全文權威發佈黨委政府新聞。

更多詳細內容請見3月17日《福建法治報》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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