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訊 4月28日上午, 在合肥市蜀山區法院二號法庭內審理了一起敲詐勒索案件, 被告人朱某夥同他人合成安徽、山東、天津等地醫院、高校領導“豔照”, 進行敲詐。 該案當庭宣判, 朱某犯敲詐勒索罪,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與以往不同的是, 朱某不在法庭內受審, 而是在20公里以外的看守所內。 這也是蜀山區法院首次對刑事案件啟動數字遠端庭審。
經查, 山東、安徽、天津、甘肅四地共有9家醫院和大學的領導于2011年12月初先後收到被告人寄出的敲詐信及淫穢照片。 被告人以掌握這些領導生活腐化,
2016年12月15日, 朱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審一開始, 朱某在看守所向法庭表示自願認罪。
但在庭審過程中朱某多次表示PS照片不是自己所做, 他也不會用電腦。 不過, 公訴人提供的證言證據卻顯示出相反的結果。 朱某在庭審中表示, 自己在整個犯罪活動中只是代為取了2萬元現金, 並且幫忙買了黑色的手提袋。 最後自己只分了5000塊錢。 最終, 法院當庭宣判, 朱某犯敲詐勒索罪,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段賢堯 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