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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要火!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無期限,你還等什麼?

我們都知道, 在城市買房, 房子產權是70年。 但有一天這種穩穩的幸福被“70年房屋產權”打碎時, 我們怎麼辦?

溫州某房屋產權20年到期, 續期需繳幾十萬

近日關於溫州某房屋產權20年到期, 續期需交幾十萬一時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關於70年房屋產權問題, 《物權法》只說到期後“自動續期”, 但該如何續期、交納標準都沒有明確。

但是, 農村宅基地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無期限, 孩子可以繼承父親的屋子, 子子輩輩。 在這點上說, 農村的房子價值應該比城市的房子高

為什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無期限?

一、在法律上講, 農民的宅基地雖然是農民的使用權, 但仍然是無期限的。 房地合一, 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合二為一。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範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也就是說, 這個房子你可以一直使用, 哪怕你傳到了十代孫, 只要房子不倒就沒事兒, 房子就一直是你的, 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也一直是你的。

但是, 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隨意買賣的, 房屋可以買賣, 宅基地不能。 可以連同農村的房屋賣給同村人, 但是不能賣給城市人。 城裡人, 是不是很羡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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