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未婚先育的事情已經很普遍, 在農村16歲就懷孕的非常常見, 鄭州女孩小玲18歲的時候就在廠子裡打工, 因為長相甜美, 很多男生追求, 她後來選了一個看起來比較老實的男生交往。
幾個月後, 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男朋友很開心, 告訴父母想結婚, 父母看到小玲後不同意, 理由是小玲長得太漂亮, 甩了自己兒子怎麼辦, 並且聽說廠裡很多人都在追求小玲, 不相信懷的是他們兒子的孩子, 經過一些波折勉強同意了結婚, 小玲的肚子也大起來了。
婚後, 小玲大著肚子, 被婆婆逼著去洗衣服做飯, 還不准她告訴老公, 甚至罵她沒結婚就懷孕, 不要臉!小玲也不敢說, 後來剖腹產剩下的是女兒, 婆婆看都不看, 月子裡逼著做飯, 老公也不聞不問, 出了月子, 小玲選擇了離婚。
大約半年後, 原婆婆又找到小玲, 哭著求他和兒子重婚, 原來前夫一直找不到物件, 他家有點急了。
小玲要和前夫重婚嗎?很是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