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經進入公示和備案階段。 經過面試、體檢和考察, 有部分職位出現空缺,
一、調劑條件
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公務員招考, 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原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 可以參加調劑。 調劑時, 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 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報考人員作答為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
(二)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三)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四)申請調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五)已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再具有參加調劑的資格。
二、調劑程式及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即日起, 考生可以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7)、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 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考試類別、資格條件、招錄機關聯繫方式等。
(二)提交申請
2017年5月3日8:00至5月5日18:00期間, 網上報名考生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頁(http://bm.scs.gov.cn/sectj2017), 填報申請調劑的相關資訊。 考生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註內容等資訊需要諮詢時, 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 聯繫方式見招考簡章。
非網上報名的考生, 如果符合調劑條件, 可以與擬申請調劑的招錄機關聯繫參加調劑, 在2017年5月5日18:00前提交書面材料供招錄機關審核。
(三)資格審查
2017年5月7日8:00至8日18:00, 招錄機關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對報考本機關(單位)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
三、查詢調劑結果
調劑結束後, 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名單, 並在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統一公佈。 2017年5月9日之後, 考生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調劑結果。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7年4月28日
據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負責人介紹, 今年劃定合格分數線時, 既考慮到新錄用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 又兼顧了不同職位層次對公務員能力的不同要求, 對省級以上(含副省級)職位和市(地)、縣(區)級職位採取了分層劃線的方法, 同時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傾斜。
報考省級以上(含副省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
報考市(地)、縣(區)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市)市(地)、縣(區)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特殊專業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銀監會、證監會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共科目分數線按照職位所屬層級劃定,且專業科目考試不低於45分。
科普:什麼是補錄?在公示之後,公務員考試補錄是在體檢的結果出來之後有人體檢不合格或者是自動放棄錄用的情況,會根據筆試+面試的總稱的排名,由排名最前的考試進行參加體檢。體檢合格之後進行錄取,和之前的環節是一樣的。
所以現在報名系統有個人承諾欄規定:
1、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
2、若被調劑錄用,保證按時報到,並在錄用崗位服務3年(含試用期)。
3、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諾的,願意接受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或辭退,以及其後3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銀監會、證監會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共科目分數線按照職位所屬層級劃定,且專業科目考試不低於45分。
科普:什麼是補錄?在公示之後,公務員考試補錄是在體檢的結果出來之後有人體檢不合格或者是自動放棄錄用的情況,會根據筆試+面試的總稱的排名,由排名最前的考試進行參加體檢。體檢合格之後進行錄取,和之前的環節是一樣的。
所以現在報名系統有個人承諾欄規定:
1、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
2、若被調劑錄用,保證按時報到,並在錄用崗位服務3年(含試用期)。
3、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諾的,願意接受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或辭退,以及其後3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務員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