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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改什麼:改級別!改標準!改工資!

廣東去年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對不同職級申報的條件要求有增、有減。 最大的變化是, 從2016年開始, 全省中小學教師均可申報正高級職稱。 在此之前, 除廣州、深圳、佛山三個改革試點城市, 全省中學老師最高只能申請到副高職稱(高級教師), 小學老師最高只能申請到中級職稱(小學高級教師)。

儘管取消了以往職稱評審中的“電腦、英語等級考試條件”, 但想在中小學當“教授”並不容易。 申報過程中, 以往要求的課程教學、學生和家長滿意度、任班主任年限、帶班獲獎、教研科研等方面仍然“一個都不能少”。

此外, “班主任年限”還提出了新要求——之前要求是從教以來的班主任年限, 現在是要求任現職以來的班主任年限“至少3年”。 據悉, 此舉是為了把真正潛心教書育人的老師選拔出來, 讓老師評上正高、副高以後也要帶班教學。

改革後, 中小學教師將與大學教師一樣, 有了正高級職稱, 可以當“教授”, 這將最大限度地打通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通道, 有利於提升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和教師的專業成長。 同時, 也能夠吸引更多高學歷、高素質的有志人士加入到中小學教師隊伍中來。

職稱改革改什麼?總的概括為:改級別!改標準!改工資!

1 級別的改革

過去, 中學教師的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 改革之後, 將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 各個等級依次設置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和員級;對應的職稱名稱分別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和三級教師。 將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最高設置到正高級, 不僅為老師們打通了職業發展通道,

提供了更廣闊的成長空間, 同時也體現了教師地位的提高。

2 標準的改革

各地提出將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 採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 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 以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改革之後, 中小學職稱評審將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工作, 學校要根據實際崗位多少來確定評聘數量, 當老師通過職稱評審後, 各學校即可按照有關規定將老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從而實現教師職稱與教師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

3 工資的改革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小學教師3000元, 初中教師3500元,

高中教師3800元, 大專教師4100元, 大學教師4500元。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 隨著教齡增長。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 這部分獎金, 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 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 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 不終身制。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 另外給與補貼, 應該是工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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