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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的仇,讓興安盟這名男子放火燒了別人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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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興安日報社

放火罪

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這不, 紮旗就有一名男子故意放了一把火, 將同村村民家的房屋部分燒毀, 最後被繩之以法。 他到底為啥這樣做?知道真相後的小編, 真是驚呆了——(文中均為化名)

近日, 紮旗刑偵大隊接到巴岱派出所轉警, 稱轄區村民李某家院內發生火災, 其房屋部分被燒毀, 經消防部門勘查認定系人為放火。 接警後, 刑偵大隊迅速集結偵查員、技術員趕赴案發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通過現場調查,

偵查人員瞭解到同村村民高某在火災發生時曾在現場出現過, 又未參與救火, 行為舉止較為反常。

根據這一線索, 偵查員將高某列為重點嫌疑人展開調查。 很快偵查員掌握了高某在案發當天的活動軌跡, 隨即偵查員與派出所民警將高某帶到派出所辦案區進行詢問。

起初, 高某百般抵賴, 聲稱自己在案發時段只是返家途中路過李家, 並未放火。 高某對案發當天的每個時間結點敘述的都很準確, 唯獨在回家的時間上卻與偵查員掌握的不一致。

針對這一情況, 偵查員巧妙運用心理戰術, 與高某拉家常, 在同情高某家境悲苦、生活艱辛的同時, 勸說高某要勇於擔當, 知錯就改。 最終, 犯罪嫌疑人高某留下了眼淚, 對自己放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 前幾天晚21時, 醉酒後準備返家的高某, 路過同村村民李某的家, 想起平日裡曾發生過糾紛, 高某覺得自己受了欺負, 遂翻牆跳入李某家院內, 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李某家庭甜葉菊稈垛點燃後迅速離開現場。 目前,

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

據進一步瞭解, 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性格孤僻, 加之家庭貧困, 常與同村村民發生爭執。 時間久了, 高某總認為受到同村村民的欺負, 於是便萌生了報復的念頭, 一把大火燒了與李某家的部分房屋。

對此, 小編想說, 財富是憑藉自己頭腦及雙手賺取的, 沒有捷徑可走, 只要肯付出勞動, 小康生活就會向你招手。 同時, 做人千萬不可走極端, 否則終將步入企圖, 害人害己。

覺得在理, 點ZAN再走!

也可在【評論區】談談你對此事的看法!

通訊員 韓文斌 茗卿

本報記者 羽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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