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 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瞭解到,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2017年我區食品安全的12項重點工作任務, 並將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 同時要求, 各地要全力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階段性建設任務, 有效提升全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準, 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通知》指出, 各地要以創建“放心肉菜超市”、農村牧區食品安全示範店、明廚亮灶示範店等為引領, 持續加大 “雙安雙創”工作力度, 進一步加強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
同時, 我區將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持續加強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 積極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檢驗檢測資源作用, 引入協力廠商檢驗服務。 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 努力改善農牧業生產環境條件, 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在嚴格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方面, 2017年, 我區將強力實施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監管資訊化, 有效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 加大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 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資訊公開等措施, 曝光違法違規企業, 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同時突出對農村牧區、校園及周邊地區(包括“小飯桌”)、旅遊景區、交通運輸網站、建築工地食堂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