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繼承人》編劇段祺華:人有情仇 法無愛恨

《繼承人》劇照

遺產繼承是與所有人息息相關的事。 怎樣才是繼承人的“正確姿勢”呢?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呢?都市情感懸疑劇《繼承人》的編劇段祺華律師,以30餘年律師從業經驗,為觀眾答疑解惑。

筆者:您創作這樣一部以《繼承法》為核心的電視劇,有何初衷?

段祺華:一方面,我曾是文青,後來學了法律,我很想把法律故事寫出來拍給觀眾看。 兩年多前,我投拍的《金牌律師》播出獲得好評,還入圍了大眾電視飛天獎。 這讓我看到,法律題材的影視作品其實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也是市場急需的。 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發展,中國逐漸步入小康社會,當年創業致富的老一輩現在都已經六七十歲了,他們都面臨著下一代財產繼承的問題。 我做這部劇的初衷,就是要告訴觀眾正確地傳承財富的方法和價值觀。

筆者:您是律師界的風雲人物,卻跨界投身於影視業,是什麼原因?

段祺華:我年輕時喜歡寫詩歌、散文和小說,還在報紙上發表過,但後來學了法律,越來越忙,我當時的文學老師、大名鼎鼎的作家徐遲就跟我說:“你現在20多歲,沒有生活,要寫作是很困難的。 你應該先去讀好法律,寫作是到中年以後才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此,我當時就全力以赴攻讀法律了。 現在,我在法律界已經成名,自己能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了,於是我便轉向了更複雜的文藝形式的創作——電視劇、電影。

筆者:律師的身份為您的影視創作帶來哪些便利?或者說有何優勢?

段祺華:最大的便利是有30多年的律師經歷,我個人的律師經驗又跟一般的國內律師不同。 我多年來一直在中國香港和美國、英國辦國際案子,甚至還到阿聯酋、埃及等地辦案子,面臨的都是“真槍實彈”的審判中心制的官司。

只有國內開庭經驗的律師,是很難寫出精彩的法庭對抗戲的,因為他們缺乏這種生活。

筆者:法律與感情自古便是充滿矛盾的兩個對立面,在這部劇裡,您是如何處理二者的?各個人物之間如何體現法與情?

段祺華:從戲劇的角度來說,電視劇必須要有衝突。 在律政劇裡,衝突不用找,它永遠在那裡,因為沒有衝突就不會上法庭。 而法與情也永遠都是衝突的,這種對立面的衝突恰恰是戲劇最基礎的元素之一。 法律劇就是衝突又衝突,衝突到最高峰,然後轉折。 《繼承人》最好的地方就是,再意想不到的轉折,最後都處理得合情合理。

人有情仇,法無愛恨。 時間過去,愛可以變成恨,恨可以變成愛。 所以要講法治,因為人的感情是不穩定的、是反反復複的,而法律則是穩定的、不講感情的。

筆者:通過這部劇,您想要傳達怎樣的理念?

段祺華:從大的方面來說,就是中共十八大提到的依法治國,人人都要有法律思維,整個社會要由法治替代人治。 從小的方面來說,是希望大家重家庭、重親情。 這是中國傳統思想裡的寶貴財富。 我在劇中強調:“財產是暫時的,親情才是永恆的。 ”我想,《繼承人》的播出也是在為我國以後的遺產稅立法做一個前奏宣傳。 此外,我認為,國產律政劇的發展前途是非常廣闊的,中國要建成法治社會,要依法治國,立法重要,更重要的是將法治觀念植入老百姓心中,影視作品在這方面能夠起到無可替代的作用。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