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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超標電動車 泉州一男子被記12分暫扣駕駛證

酒駕超標電動車 男子被記12分

酒後騎超標電動車屬於違法行為

本報訊 酒後騎超標電動車, 也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4月29日晚,

市民吳某酒後騎超標電動車被豐澤交警大隊民警攔下檢查。 經酒精測試儀檢測, 吳某酒精值達71ml/100ml, 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4月29日,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嚴查機動車酒駕毒駕統一行動, 各地交警部門通過設卡檢查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在全市各個酒店、餐館、KTV等場所的路口、路段以及酒駕易發地段開展統一行動, 嚴查酒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月29日淩晨, 惠安交警大隊在城南工業區路口對一輛閩CC0F××號牌小車進行檢查時, 發現駕駛員身上有酒味且有酒後反應, 要求其下車檢查。 不料駕駛員猛踩油門, 沖關逃跑。 後在民警的高音喊話和攔截下, 駕駛員迫于無奈停車。

民警現場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吹氣測試, 發現他酒精含量值為136mg/100ml, 屬於醉酒駕駛。 目前, 駕駛員林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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