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打算帶讀者去看薛之謙的演唱會, 找黃牛訂了票, 又找主辦方朋友訂了票, 但誰也沒想到, 薛之謙的票比限量版的包還難買到。
說明一下, 這不是廣告, 我也沒拿主辦方什麼好處。 我就是單純的想誇一下薛之謙。 雖然他已經有很多人喜歡了, 但我覺得, 美好的人值得被更多更多人喜歡。
開場曲是《初學者》, 沒怎麼認真聽, 因為整首歌的時間我都在跟朋友讚歎說, 我操你看人家的燈光, 我操你看人家的舞美, 我操你看人家的開場, 我操你看人家演唱會的陣仗......
之前寫周冬雨的時候我說, 一個演員很厲害的一點是, 能和角色融為一體。 我覺得一個歌手很厲害的一點是, 在他的歌裡, 隨處都是聽歌的人的影子。
有時候我想, 無論我多用力的避免長大,
可後來我聽《小孩》裡唱, 誰需要愛, 就坦白。
我突然明白, 感情從來不是一方無限付出而另一方總是出爾反爾的事情。 所以我不再回頭看那些我已走過的路了, 我開始想要變成更好的自己, 然後珍惜此刻陪在我身邊的人。
其實我那天一直在等一首歌, 是他翻紅之後我聽過的第一首歌《紳士》。 怎麼說呢, 我覺得每個去看演唱會的人心裡, 其實都有一首很特別的歌。 有人在等《小孩》, 有人在等《剛剛好》, 有人在等《認真的雪》, 也有人不知道在等什麼, 卻哭著看完了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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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我喜歡一個男孩子, 雖然心裡把未來幻想了無數遍, 但還是很清楚我對他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 人有時候就是這樣, 明知道得不到, 但還是不肯放手, 就哪怕賴著不走會讓自己飽受折磨, 也還是不願離開, 又或者是根本離不開。
有天晚上他問我在幹嘛, 我說準備出去遛狗。 他告訴我, 外面馬上要下雨了。 我說, 是嗎, 我家這邊好像還沒開始下。 他說, 我車裡有傘。 這句話換成你, 看到也會很開心的吧, 他應該是暗示我想和我一起去的意思。
可是你別忘了, 喜歡是分很多種的。 有的人喜歡一個人卻見不到, 有的人喜歡一個人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見到, 也有的人喜歡一個人卻害怕見到他, 比如我。
我很想你, 很想馬上見到你。
可我也不敢見到你, 我害怕我再見到你, 就再也沒辦法下決心離開你。
所以我笑著對他說, 該淋的雨是躲不過的, 你早點回家吧, 路上注意安全。
他到家後, 把《紳士》分享給我, 對我說, 我很喜歡薛之謙, 很多人只知道《認真的雪》, 卻忘記了薛之謙。 不過你看, 他現在越來越厲害了。 我聽完對他說, 很好聽, 我關注他啦, 什麼都會變好的, 我們也還是可以像朋友一樣擁抱啊哈哈。
後來朋友問我, 為什麼當時不把自己的心思說給他聽, 為什麼那天不讓他陪我一起。
我想了想說, 有些人的喜歡能給你那種為他放棄整個世界的勇氣, 有些人的喜歡能給你義無反顧向他奔去的勇氣, 也有一些人的喜歡, 沒辦法給你任何勇氣, 反而讓你惶惶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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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完演唱會我很想對他說,
其實我不想淋雨, 但有些傘不適合我, 還是會有雨滴濺落在肩頭。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裡過, 我去看薛之謙的演唱會了, 他現在終於可以明目張膽的說自己紅了, 你喜歡的歌手也越來越棒了。 我們現在也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那把傘啦, 真好。
真好。
什麼事都會好起來, 再牽腸掛肚的思念也會被時間磨滅, 再盪氣迴腸的愛情也終究會歸於流水一般的平淡。 我不再會經常想起你, 甚至再也沒了你的消息。 聽說你和她現在過的很開心, 我也是。
那些愛過的人啊, 來的來走的走, 經常因為聽到一首歌而想起一個人。 歌唱完了,人還沒在腦海揮去。但那又如何呢,總是要繼續上路的,過去的,過不去的,總歸是要過去的。
薛之謙是歌手,是火鍋店老闆,是段子手,也是你最喜歡的偶像。而你呢,從我最喜歡的人,變成我最放不下的人,又變成我可以笑著提起心中卻再無一絲波瀾的人。
總歸是會變好的,他實現了他的夢想,我們也都遇到了自己愛的人。
所以以後的時光,要繼續加油啊。
歌唱完了,人還沒在腦海揮去。但那又如何呢,總是要繼續上路的,過去的,過不去的,總歸是要過去的。薛之謙是歌手,是火鍋店老闆,是段子手,也是你最喜歡的偶像。而你呢,從我最喜歡的人,變成我最放不下的人,又變成我可以笑著提起心中卻再無一絲波瀾的人。
總歸是會變好的,他實現了他的夢想,我們也都遇到了自己愛的人。
所以以後的時光,要繼續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