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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募捐”出新調整辦法,你還敢做下一個羅爾嗎?

還記得下面照片裡的女孩嗎?

“互聯網+慈善”原本是一件善意的事情, 卻由於各種原因引起了不小爭議, 挫傷了大眾的善心。 ”

也正是互聯網慈善存在著不少漏洞,

才導致了“羅一笑事件”的悲哀!

總有一些個別人或機構打著“慈善”的幌子, 借“求助”或“慈善”的名義撈錢。

所以, “互聯網+慈善”迫切需要規範!

監管本門與平臺“攜手整治”

1、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 應當在民政部門或者指定的慈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

2、“騰訊公益”、淘寶、螞蟻金服等互聯網公開募捐資訊平臺, 不得代為接受慈善捐贈財產, 必須保證募集到的錢直接打入慈善組織的帳戶, 一分錢也不在平臺截留。

求助者不得使用虛假資訊求助

有些求助者只發佈了部分真實資訊,

而隱瞞了另一部分足以影響公眾對該事件決策的關鍵事實。 需要警惕的是, 一些別有用心的人, 行走在慈善“邊緣”、通過別人的“善心”與“憐憫”騙錢!

我們應該明白:眾籌式“互聯網+慈善”不屬於慈善募捐, 而是個人求助。 “法律不能禁止人們在陷入困境時求助的權利, 也無法對‘陷入困境’作出非常具體明晰的界定。 許多不法人員就是利用這一空擋來騙錢!

所以, 任何人在發起個人眾籌式求助時, 都有全面、客觀地公開信息的義務與接受誠信監督的義務。

小編覺得, 對於那些發佈虛假資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應該給予嚴厲懲處, 情節嚴重的必須進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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