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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破”“立”文章,共繪正能量同心圓

在3月15日召開的兩會總理答記者問快結束時, 李克強總理就有關“3·15”問題表示, “我和大家都是消費者, 都需要權益保護, 希望大家給優質產品‘點贊’, 把奸商‘拉黑’”。 一個“點贊”, 一個“拉黑”, 既有破又有立, 破又是為了立, 從李克強總理的口中說出, 點出了網上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務實之舉, 而且人人皆可為之, 這就是網路正能量。

同樣是在兩會, 全國人大代表、原第二炮兵裝備部政委牛炳祥說, 無數英烈為民赴死、捨生取義, 成為人民軍隊的象徵和中華民族的脊樑。 “我建議加快研究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 英雄豈容侵犯?然而網路上也曾出現過針對邱少雲、雷鋒等英雄楷模的無端詆毀,

加快立法讓輕浮炒作遠離英雄, 這正是弘揚網路正能量的迫切之舉。

近年來網路直播如火如荼, 這是一種經濟新業態, 不僅豐富了互聯網內容供給, 而且創造了數量可觀的就業崗位。 然而直播內容一度呈現“野蠻生長”, 屢屢踏入灰色地帶, 色情、低俗、自虐等獵奇內容, “一隻耗子壞了一鍋粥”。 國家網信辦隨後出臺《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給直播內容和操作劃定邊界, 讓相關從業人員明白, 主播不僅是成為網紅, 更要為晴朗和諧網路空間出一份心力。 對違法違紀、道德敗壞的網路炒作不及時出手, 網路正能量豈能唾手可得?

作為人類生存生活的“第五疆域”,

互聯網與每個人息息相關。 曾經互聯網更多以原生態出現, 人們為其新鮮、開放、自然折服, 但大家越來越發現, 互聯網的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一樣, 也要有陽光、空氣、雨露, 更要有綠色無污染的自然生態, 我們稱之為“網路正能量”。 正如現實世界對醜惡現象有道德約束, 有法律規範, 互聯網世界也要做好“破”“立”文章, 驅逐不健康不陽光的髒東西壞東西, 讓網路空間充滿清新提神的負離子。

做好破的文章, 需要法規政策及時出手。 近年來, 國家網信辦加大互聯網治理, 先後出臺了《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互聯網資訊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

哪裡有無視法規政策的鋌而走險, 哪裡就有互聯網監管和執法, 中國成為互聯網治理軟實力上的強國。

做好立的文章, 需要創設議題讓榜樣典型搶佔空間。 從2015年開始舉辦的“五個一百”網路正能量精品評選活動, 評選和集中展示了在重大政策、重大主題、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中發揮陽光輻射作用的一批批優秀人物和作品, 不僅讓正能量傳播者脫穎而出, 而且讓互聯網原住民有了正面學習和模仿物件, 網路空間進一步陽光普照風清氣正。

習近平總書記說, 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 網路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 符合人民利益。 網路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 不符合人民利益。

網路是線民棲身的場域, 網路空間有什麼樣的空氣, 取決於國家治理和人民建設。 網路生態已經證明和地球生態一樣重要, 我們要辨清打擊自覺抵制網路假惡醜, 主動支援參與互聯網治理, 化身網路正能量建設一分子, 在党和國家統一領導下, 同心協力步調一致, 共繪陽光正面的網路同心圓。 (程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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