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案件資訊公開網消息, 日前, 青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原青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會計劉興愛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 經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劉興愛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打開Facebook專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