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中的潔雅櫥櫃不想要了,
500元的‘定金’卻只要回200元。
”16日,
冰城市民王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的“定金”遭遇。
5日, 哈市王女士相中了一款定制櫥櫃, 交了500元定金, “當天下午工作人員來家裡量了尺寸, 由於我要裝修的房子是二手房, 量完尺寸的第二天, 家人就發現家裡原有的櫥櫃也能安到這個廚房裡, 當時我就給銷售人員打電話, 表示我不想要櫥櫃了。 ”王女士告訴記者, 當時接待她的銷售人員表示, 可以退錢。 11日, 王女士去退款時, 商家卻說只能退200元。
根據王女士反應的情況, 16日, 記者聯繫了潔雅櫥櫃的工作人員,
律師:看好“訂金”和“定金”的區別
對於商家“定金”不予退還的說法, 黑龍江太學律師事務所王思遠表示, 從法律意義上看, 這種說法是有法律依據的, “定金, 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 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金額的20%,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 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
記者王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