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能夠結婚, 真的是花了很大的功夫的, 克服了兩家人的反對。 我是個農村人, 家裡很窮, 能夠念完大學, 都很不容易。 我讀書大部分都是在別人的贊助下完成的, 感謝那些幫助過我的人。
雖然說聽著挺勵志的, 但是岳父岳母卻不在乎這些, 他們就是認為我沒本事, 不能給老婆好的生活。 我讀完書, 是要幫助家裡還債, 可不代表我沒有能力。 我的工資剛開始就三千多了, 我知道很多畢業生工作也才一兩千, 我算是還不錯的了。
我爸媽也不喜歡老婆, 擔心她嬌生慣養, 不是會過日子的人。 我們互相去給對方做工作,
結了婚, 矛盾一大堆, 我們結婚是借錢的, 而且老婆懷孕, 不能工作, 就只有我一個人賺錢, 這是壓力很大的事情。 為了省錢, 我住在員工宿舍, 老婆就在老家住著,
我也可以理解, 她畢竟是城裡人, 不缺錢花, 而且女生比較會購物。 我們結婚, 老婆是從家裡拿了些嫁妝的, 她說是三萬塊。 這筆錢我沒有動, 都是老婆自己的錢, 我不會打這份心思。
老婆基本上一周有好幾個快遞, 因為都是要到鎮上去領, 我爸要出去幫忙領快遞。 次數一多, 他就有意見了, 因此跟我老婆吵過幾次, 還打電話跟我投訴, 要我好好管管老婆。 我說漏嘴, 把三萬塊嫁妝的事情, 和我爸媽說了。
本來是想讓他們不要管, 老婆用陪嫁的錢買東西, 無所謂, 不是花我們的錢。 結果我媽非要老婆把這錢交出來。 老婆不同意, 我媽直接就把她鎖在家裡, 還一天就讓她吃一頓稀飯。 我知道後, 又不好跟我爸媽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