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環殺人狂”, 在影視作品裡經常能看到, 在現實中真的存在嗎?
現實中確實存在著“連環殺人狂”。 影視作品中的“連環殺人狂”的原型大多數是來源於現實。
最出名的“連環殺人狂”當屬“開膛手傑克”——1888年8月7日到11月8日間, 于倫敦東區的白教堂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 犯案期間, 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 卻始終未落入法網。 “開膛手傑克”後被多部文學、影視作品所呈現、改編。
駭人聽聞的還有美國歷史上最大連環兇殺案——“綠河殺手”加里·裡奇韋案。 加里·裡奇韋於1982年前後兩年間,
除了外國的, 我國同樣有著駭人聽聞的“連環殺人狂”。
“殺人狂魔”楊新海自2001年至2003年期間, 在安徽、河南、山東和河北4省作案殺人, 共作案22起, 殺死65人, 重傷5人, 強姦23人, 警方稱其犯罪動機是報復社會, 不以劫財為目的, 主要是殺人和強姦。
“11.12系列殺人案”兇手黃勇, 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 從網吧、錄影廳、遊戲廳等場所, 以資助上學、幫助提高學習成績、外出遊玩和介紹工作為誘餌將男性少年騙到自己家中, 先後共殺死無辜青少年17人, 輕傷1人。
二、“連環殺人狂”為何殺人, 犯罪動機何在?
對國內相關學者的研究進行歸納及總結, “連環殺人狂”的犯罪動機, 大致有以下幾類:
1、謀財害命:通過殺人洗劫財物;
2、報復社會:報復社會、政府或特定的組織;
3、濫殺無辜:享受殺人的刺激與快感, 嗜血成性;
4、性虐待:為滿足畸形的性快感而展開的殺戮。
三、一般而言, “連環殺人狂”具有怎樣的特徵?
對國內相關學者的研究進行歸納及總結, “連環殺人狂”的人格特徵如下:
1、性格內向陰冷、自私
性格內向, 不善換位思考, 思路比較單一, 少思考, 愛較真, 不太容易與人溝通, 思維方式與其年齡不相符。 缺乏交往能力, 經常表現為冷酷、執拗、陰沉、孤獨。
2、情感細膩而缺乏情感交流能力
情感體驗細膩, 缺乏與他人情感交流的能力, 往往情緒反應強烈、不信任他人, 對社會敵視、仇恨, 同時具有強烈的壓抑感。 由於平時表現得老實, 不愛說話, 常常會令鄰居或身邊的人誤以為正常, 案發後常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3、聰慧, 意志薄弱, 人格異常
“連環殺人狂”一般都比較聰慧, 智力良好。 在犯罪衝動面前, 難以抑制犯罪欲望, 但是在實施犯罪活動時, 又能忍受各種挫折與煎熬, 克服障礙, 以實現犯罪目的。 人格異常, 多數存在人格障礙,
此外, “連環殺人狂”的行為特徵如下:
1、極端性:通過瘋狂反復地使用暴力進行發洩或報復;
2、預謀性:非精神病人, 行為目的明確, 行為是在具有符合正常思維邏輯的故意陰謀下進行的‘
3、相似性:犯罪手法、犯罪方式、被害物件具有相似性。
四、“連環殺人狂”是如何“煉成”的?
“連環殺人狂”不是一夜間“煉成”的, 追溯其經歷, 常常具有許多的共同特徵。
1、童年時存在著嚴重的心理創傷:
(1)不安全的依戀關係模式形成的心理創傷
“連環殺人狂”在人際關係的處理上往往是糟糕的, 他們一般孤獨, 沒有朋友, 沒有交流的對象。 追根溯源, 往往跟他們在早期的依戀關係中, 沒有形成安全的依戀模式息息相關。
客體關係理論認為, 嬰兒與最初的撫養者(通常是母親)之間形成的健康的依戀模式, 是其一生中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
在“連環殺人狂”的早年經歷裡, 往往是遭遇最初的撫養者的無情而冷漠地拋棄、忽略, 這讓他們缺乏安全感, 儘管不斷尋求安全感但卻又無法信任他人。 早年的心理創傷促使他們最終只能通過極端的方式處理問題。
(2)童年時痛苦經歷留下的心理創傷
心理學家佛洛德認為, 個體在童年時遭受到的諸如虐待、性侵害等痛苦經歷, 如果未能得到合理疏導, 容易使他們形成極強的報復欲和反社會傾向。
童年時期的創傷也屬於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PTSD是指個體經歷了創傷事件出現的心理失衡狀態, 當個體再次暴露於創傷事件象徵或很相似的內心或外界跡象之時,會引起內心強烈的痛苦感受。
於是,當“連環殺人狂”在生活中,再次體驗到創傷事件的跡象之時,被喚起的痛楚將會引領他們開始瘋狂的殺戮行動。正如心理學家羅伯特·D·黑爾則的觀點,“連環殺手的受害者使殺手想起早年在生活中羞辱過他們的人”。
2、現實中遭遇嚴重挫折的經歷
社會心理學理論中的挫折攻擊理論認為,一個人的欲望不能得到滿足時,便容易產生挫折感,從而轉變為對他人的攻擊行為。攻擊的發生強度與欲求不滿的量成正比,挫折越大,攻擊的強度也越大。。
在“連環殺人狂”的經歷中,往往遭遇了數次對他們而言,屬於嚴重挫折性的經歷,勾起了他們的仇恨。他們將自己在現實中遭遇的挫折,歸咎於社會及他人,為了發洩內心的不平,鋌而走險,以獲得欲望的極大滿足。
3、初次殺人階段得逞,殺戮成癮
初次殺人階段,“連環殺人狂”可能還存在著一些恐懼與不安,但是當殺人得逞,而員警尚未發現自己的身份時,他們在過程中獲得了久違的控制感、刺激感、成就感,獲得了內心極大的滿足。
這使得他們的膽量與日俱增,為進一步的殺戮埋下了罪惡的種子。於是殺人頻率和程度繼續加強,殺人行為成為了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對殺人行為有一定的依賴性,殺戮成癮。
當個體再次暴露於創傷事件象徵或很相似的內心或外界跡象之時,會引起內心強烈的痛苦感受。於是,當“連環殺人狂”在生活中,再次體驗到創傷事件的跡象之時,被喚起的痛楚將會引領他們開始瘋狂的殺戮行動。正如心理學家羅伯特·D·黑爾則的觀點,“連環殺手的受害者使殺手想起早年在生活中羞辱過他們的人”。
2、現實中遭遇嚴重挫折的經歷
社會心理學理論中的挫折攻擊理論認為,一個人的欲望不能得到滿足時,便容易產生挫折感,從而轉變為對他人的攻擊行為。攻擊的發生強度與欲求不滿的量成正比,挫折越大,攻擊的強度也越大。。
在“連環殺人狂”的經歷中,往往遭遇了數次對他們而言,屬於嚴重挫折性的經歷,勾起了他們的仇恨。他們將自己在現實中遭遇的挫折,歸咎於社會及他人,為了發洩內心的不平,鋌而走險,以獲得欲望的極大滿足。
3、初次殺人階段得逞,殺戮成癮
初次殺人階段,“連環殺人狂”可能還存在著一些恐懼與不安,但是當殺人得逞,而員警尚未發現自己的身份時,他們在過程中獲得了久違的控制感、刺激感、成就感,獲得了內心極大的滿足。
這使得他們的膽量與日俱增,為進一步的殺戮埋下了罪惡的種子。於是殺人頻率和程度繼續加強,殺人行為成為了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對殺人行為有一定的依賴性,殺戮成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