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人民的名義,三昧真火王文革,最終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人民的名義》劇中, 大風廠護廠隊長王文革, 絕對算得上是最悲哀的人, 自己在大風廠的股權被腐敗分子莫名其妙的沒了, 護廠又被大火燒成重傷, 為索要股權綁架大風廠廠長蔡成功的兒子, 最終被鋃鐺入獄。

王文革是鄭西坡的徒弟, 勤勤懇懇為大風廠工作了大半輩子, 在在工廠股權杯奸商官商勾結弄沒了, 作為護廠隊長, 他帶領工人護廠, 對抗非法強拆, 不幸火把點燃了汽油釀成火災, 自己也燒成了重傷, 正所謂:三昧真火王文革。 生活陷入困境, 要綁架蔡成功的兒子, 索要自己的股份。 乃至把陳岩石當做人質。

王文革以極端方式的維權, 自己付出了慘重代價, 究竟是什麼樣的代價呢?

在這裡告訴你, 本劇中, 王文革犯綁架罪, 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王文革在大風廠事件中本身就是被害人, 在奮起抗爭中, 更慘遭不幸, 這是時代社會的悲哀

(原創, 圖視天下, 如需轉載須經作者同意)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