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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聲君:檢察官打“小怪獸”,誰讓你酒後亂變身!

作者:趙爽(吉林省檢察院)

製作:吱聲君(吉林省檢察院)

要不說呢酒是糧食精也是害人精

雖然說酒量不深, 情誼深

但像下面這樣的

情誼再深, 也別喝了

因為喝完酒後

你真的會亂變身……

吉林榆樹男子臧某酒後無故打人還砸車, 酒醒後竟然全然不知, 看到被害人安先生行車記錄儀記錄的現場視頻後, 才相信視頻中持刀的男子竟是自己, 是自己!

也因此, 延吉市檢察院對臧某提起公訴,

延吉市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 最終, 臧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那麼, 酒後“變身”的臧某到底做了什麼呢……

2016年7月28日, 25歲的臧某在朋友聚會上多喝了幾杯, 聚會結束後他一人晃晃悠悠的步行回家。 當他走到延吉市河南街州府家園社區附近時,

在酒精作用下, 竟持刀無故追砍行經此地的安先生及其所乘的哈弗轎車。 隨後, 又將停放在路邊被害人張先生的羚羊轎車前風擋玻璃砍碎, 並將路經此地的金女士砍傷。

接到報警後, 延吉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民警當場將臧某控制, 並帶到派出所, 將其約束酒醒後, 於次日刑事拘留。

法院審理該案後認為, 臧某隨意毆打他人, 損毀他人財物及公共財物, 情節惡劣, 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但鑒於臧某上述行為是酒後行為, 且在法庭上自願認罪, 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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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酒後奇葩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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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爆紅, 獲得數千網友評論轉發。

醉酒錯把水泥當芝麻糊 吃半斤

南京有一名男子喝醉酒導致腦筋不清楚, 他竟然把水泥看成是芝麻糊, 而且還吞了約250公克, 警方獲報趕緊他送醫洗胃, 所幸狀況穩定, 並無生命危險。

喝酒有風險 變身需謹慎

雖然自願認罪,但你考慮過大家的感受嗎?你當檢察官是吃素的嗎,你這種“小怪獸”,還是要管的。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延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黃晶表示,喝酒並不能成為犯罪分子免除或者減輕法律責任的理由。

本案被告人臧某破壞社會秩序,持兇器追逐、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臧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檢察官說

檢察官簡介:

延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黃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全國各地積極宣導和諧社會、文明社會的今天,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操守,約束自己、善待他人是為人處世的根本要求,試想如果都像本案的臧某一樣,為了自己的一時飲酒痛快就肆意妄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毀壞他人財物,那我們的社會就沒有秩序、安全、公平可言。因此,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適量飲酒,避免酒後鬧事,觸犯法律。

喝酒有風險 變身需謹慎

雖然自願認罪,但你考慮過大家的感受嗎?你當檢察官是吃素的嗎,你這種“小怪獸”,還是要管的。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延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黃晶表示,喝酒並不能成為犯罪分子免除或者減輕法律責任的理由。

本案被告人臧某破壞社會秩序,持兇器追逐、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臧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檢察官說

檢察官簡介:

延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黃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全國各地積極宣導和諧社會、文明社會的今天,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操守,約束自己、善待他人是為人處世的根本要求,試想如果都像本案的臧某一樣,為了自己的一時飲酒痛快就肆意妄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毀壞他人財物,那我們的社會就沒有秩序、安全、公平可言。因此,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適量飲酒,避免酒後鬧事,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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