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一男子多次冒充海南省農業廳、住建廳公職人員進行詐騙, 近日, 美蘭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間, 龐天(化名)多次冒充海南省農業廳、住建廳公職人員身份, 以住院沒錢、幫助申請農業補貼資金、幫助安排家人工作等事項為由, 騙取楊武(化名)財物共計9.5萬元。
隨後, 在2014年11月8日, 龐天向楊武出具9.5萬元的欠條, 並於11月29日, 歸還2萬元給楊武, 餘款7.5萬元至今未歸還。
2014年8月28日, 龐天以能幫助夏之明(化名)的小孩到海航公司機場貨運部工作為由, 索要6萬元的辦事費用, 夏之明信以為真並答應龐天的要求。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龐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 騙取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2.5萬元,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龐天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系累犯, 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同時鑒於被告人龐天自願認罪, 依法予以相應的從輕處罰。
據此, 該院以被告人龐天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責令被告人龐天退賠被害人楊武人民幣74400元, 退賠被害人夏之明人民幣49600元;扣押在案的現金人民幣1000元, 按比例退賠給被害人楊武人民幣600元, 退賠給夏之明人民幣400元;扣押在案的中國農業銀行卡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