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代赫赫有名的拳擊手, 拳王泰森在世界拳壇的地位無人能撼動。 在拳王巔峰年代, 泰森的單場出場費曾達到將近4000萬美元,
泰森是在1988年和他的第一任妻子修成了正果, 可很可惜, 美好的婚姻只是維持了幾個月, 不到一年兩人就拜拜了。
對於離婚的原因, 泰森跟她的前妻各執一詞。 泰森說是因為自己忙於應酬沒能照顧體貼好前妻,
可即便如此, 貌似泰森前妻仍然對泰森很不滿。 泰森的前妻對泰森沒有一點好評, “泰森是個有狂躁抑欲症的人, 和他在一起簡直就像受地獄酷刑, 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 這是我和我媽忍受不了的。 ”
不過, 話又說回來, 拳手嘛?狂躁一些不是很正常?又不是什麼文人, 不可能會溫文爾雅。 再說了, 泰森他前妻居然這麼說泰森, 也完全是不要臉的, 泰森的這個前妻好像給泰森戴過不少綠帽,
同樣是分手, 泰森對給自己帶不少綠帽的妻子表示歉意, 或許內心不這麼想, 但至少這麼說出來。 可他的前妻呢?不僅要高額賠償金還抹黑泰森, 這兩者的人品真心差太遠了。
話又說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