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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偵探調查婚外情合法嗎?

發現丈夫有婚外情後

當事人選擇找“私家偵探”調查尋找證據

然而當不雅照被公開時

這些照片到底能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

此行為是否侵犯了丈夫的隱私權呢?

案件經過

前不久, 曉晨無意間聽朋友說在外面巧遇張某, 看到張某還牽著另一個女子的手。 曉晨第一反應就是張某和前女友可能還在一起, 她隨即從網上聯繫了個“私家偵探”幫自己調查。 很快, “偵探”就將調查結果送到了曉晨手上, 當曉晨看到了丈夫和前女友的不雅床照後她徹底失望了。 她決定離婚並將不雅照拿給了張某, 要求和丈夫合理分財產並給予精神賠償,

然而張某看到照片後特別氣憤, 認為曉晨用非法手段找人偷拍自己, 已經侵犯了他的隱私。

私家偵探的調查合法嗎?

一般來說, 所謂網路上尋找的私家偵探在進行調查的時候除了跟蹤偷拍之外, 還會向銀行、通信、房管等部門採用一些非法手段獲取公民資訊。

如果私家偵探涉嫌非法獲取、非法收買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那麼此行為就是在犯罪, 即構成了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 對於婚外情調查而言, 也是知情權與隱私權的衝突。 如果資訊獲取人沒有使用違禁工具(如竊聽專用器材), 沒有將資訊對外散播(如網路發帖), 通過合法管道提供給有關部門(如紀委、檢察院、法院等), 不應輕易認定為犯罪。 目前社會中的所謂私家偵探往往背後都在使用違規的手段, 庭審需要提供證據原件時, 就會暴露這些問題, 導致非法獲取的證據難以被法庭採納。 因此, 建議市民不要採用私家偵探來收集直接證據。

妻子的行為是否侵犯丈夫的隱私權

隱私就是私事, 個人資訊等個人生活領域內的事情不為他人知悉, 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 禁止他人干涉的純個人私事。 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 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曉晨找人偷拍丈夫並取得了丈夫婚外情的不雅照, 她雖然是為了調查自己的婚姻問題, 但此舉已經侵犯了丈夫的隱私, 因此這樣得來的證據很難被認可。

雖然公民的隱私權應該得到保護, 但作為夫妻, 曉晨對張某也具有夫妻之間是否忠誠的知情權。

知情權又稱知悉權、瞭解權, 是指自然人享有最大限度地知悉、獲取各種資訊(包括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其它事務)的自由和權利。 婚姻是男女兩性結成合法夫妻,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婚姻一經締結, 就具有了法律上的意義。 婚外情的行為雖然能夠成為張某和第三者的隱私, 但該種行為顯然違反了婚姻中的忠實義務, 違反社會公德、社會的公序良俗, 作為妻子曉晨具有法定配偶身份, 應享有知情權。 如果曉晨僅僅是偷拍下了丈夫出軌的照片, 她也是對知情權的合理利用並不構成對其隱私權的侵犯, 但該證據只能向法庭出示而不能另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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