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 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根據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及《2017年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相關工作安排》的具體部署,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並具備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2017年我校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見附表。 各招生專業計畫人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的為准。
三、報名辦法
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進行報名, 2017年5月2日10:00報名開始, 2017年5月13日17:00報名截止。 考生根據系統要求, 填寫完整個人資訊(學業水準測試成績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為准, 考生無需提供相關證明), 並上傳所有申請報名材料掃描件, 包括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 加蓋中學公章, 中學負責人簽字, 含基本資訊、中學資訊、個人陳述等)及其他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證明材料。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 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
四、選拔程式
1.材料審核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 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 審核結果預計於2017年5月20日前在報名系統中公佈。
2.志願填報
高考出分後, 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 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同濟大學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及專業志願(填報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 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准)。
3.考核選拔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
4.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其中面試環節認真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 未經面試不得錄取。
(2)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 面試成績占30%, 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成績占10%, 其中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資訊技術共10門, 合格科目每門記10分,不合格或無成績科目則不予賦分,
(3)擬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 正式予以錄取, 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1.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 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將接受學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 同時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監督, 學校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65980710, 郵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考核選拔過程全程錄音錄影, 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3.經考核入圍面試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資訊,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資訊公開。
六、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繫方式必須有效、暢通)。
2.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入選專業的體檢要求,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繫方式
位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里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郵箱:tjzsb@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