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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用單車企業被約談 道寬不足2.5米不應設停車區

人民網北京5月3日電 據北京市城管委官微消息, 近日, 一些網路媒體刊載了個別區域出現未經審批設置的共用單車停車牌, 為此北京市城管委即刻組織相關區到現場進行實地踏勘, 責成相關企業予以整改拆除。 為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交通委聯合約談摩拜、ofo、永安行、小藍、智享等十家共用單車企業就停車標識設置提出了要求。

一是依據《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與管理規範》(DB11/T 500-2016), 便道寬度不足2.5米路段不應劃設停車區域標線, 保證行人通行需求。 二是市交通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共用單車管理指導意見和相關標準出臺前,

相關企業不得擅自設置標識、劃設標線。 三是本著設施減量的原則, 未經審批不得設置垂直標識。 共用單車企業作為管理主體, 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 確保共用單車有序停放, 各區應做好督促指導工作, 確實做好共用單車停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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