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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

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提高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 實現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普惠制……2017年, 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臺, 讓百姓的“錢袋子”有了新的變化。

近日,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印發《關於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幾項惠民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旨在努力補齊基本民生短板, 持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讓全區各族群眾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瞭解到, 自2017年1月1日起, 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 即在原每人每月補助9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另外, 今年我區提高了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即在原基礎上城鎮每人每月增加30元、農村牧區每人每月增加5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 即在原基礎上每人每年增加460元。

從2017年起, 我區實現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普惠制, 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年齡在80周歲(含8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 均可按規定每人每月領取100元高齡津貼。 100周歲(含10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高齡津貼發放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從2016年10月1日起, 全區百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 所需資金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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